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HNCY-2025CG-006)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CY-2025CG-0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季度满意度测评结果对承包供应商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每季度,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32万元每年。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范围 | 采购需求 |
一 |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住宿和餐饮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对价格评审进行政策优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黄泥社区4楼(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七、发布公告: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谢超君 电话:18773871939
地址:娄星区勤政街与思源路交叉口西80米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军 电话:18273832799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黄泥社区4楼
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监管部门:中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38-8352042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