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微信进行诈骗 嫌疑人朱某某被批捕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26 【字号:      

冒充他人微信假称在外面打牌钱不够,多次向其朋友、同事以借钱的方式进行诈骗,近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批准逮捕。

2017年8月,嫌疑人朱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移动营业厅开了一个手机号码,后这个手机号码经常接到一些陌生号码的电话和短信,朱某某从通话和短信的内容中了解到这个手机号码以前属于胡某某的。

2018年11月,朱某某伙同他人决定冒用胡某某的名义对他的朋友、同事进行诈骗。朱某某用这个手机号码注册了微信,并将微信昵称、头像等设置成和胡某某以前使用的一模一样。如果有人打电话找胡某某,就以发短信的方式告诉对方自己现在不方便接电话,要对方加其微信联系,再通过微信以打牌输钱了,身上没有钱为由向对方借钱,部分受害人未仔细核实就直接微信转账了,事后才发觉上当受骗。2019年1月至4月期间,朱某某采取此种方式共诈骗数万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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