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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7-07 【字号:      

双峰县隶属湖南娄底市,因县境内有两座山峰相对耸立而得名,是国藩故里、女杰之乡,院士之乡,耕读之风盛行。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8月,1975年1月撤销,1978年11月恢复重建,先后历任十届检察长。目前共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8个内设机构。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位于永丰镇农艺路16号,在美丽的湄水河畔,现有内设机构8个,拥有政法专项编制58名,在职干警56名,其中院领导6人,离退干部35人,现有聘用制书记员23人。2021年以来,双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先后获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湖南省青年文明号”、“湖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院等市级及以上集体荣誉60项,15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件,干警立功受奖196人次,涌现出了“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检察信息人才”“全市优秀公诉人”“湖南省最美家庭”等优秀典型。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锻造“双检标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紧紧围绕富厚双峰、全面小康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为地方良好发展环境锻造“双检标志”。挂点扶贫村2017年成功脱贫摘帽,被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先进单位、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县优秀领导班子。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做优“双检产品”。先后被评为“打黑除恶”先进单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先进集体,在政法机关中唯一连续5年双获全县综治先进单位、平安单位称号。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最高检精品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和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等荣誉接踵而至。公诉工作连续六年位列全市先进。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资源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办理多起典型案件。联合法院、工商部门,在全省率先开设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专项账户,得到省检察院推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办理一案”达到“治理一片”的效果,得到县委和社会各界好评。

坚持以文化育检为抓手,打造“双检品牌”。将检察文化与本土优秀文化深度融合,提炼“忠诚担当、崇法厚德、公廉严明、团结笃学”的双检精神,自创《双峰检察赋》,唱响《双峰检察之歌》。精心布置“四房三廊两窗口,一厅一馆一基地”,打造“工作有心情、怡情有去处、学习有氛围”的良好工作学习环境。突出领导班子率先示范作用,入额院领导全部到刑事检察一线轮案,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连续三年位列全市第一。通过示范引领,广大干警主动自我加压、争挑大梁,创先争优成绩斐然,涌现出一大批全省“检察业务标兵”“技能比武全能十佳” “优秀办案能手”和 “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等优秀典型。队伍风清气正,连续多年保持全院无违纪、无违法、无错案、无责任事故“零指标”,年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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