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699元拿苹果6s?两团伙诈骗5000余人400万元被判重刑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6 【字号:      

只要花699元,就能获得一台苹果6S手机?这样的好事你相信么?近日,经双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廖某雄与陈某敏为主的两个靠销售假冒苹果手机骗钱的诈骗犯罪集团一审被判处重刑。

2015年7月至12月,廖某雄与他人成立了四家公司,均假冒国家工信部4G网络推广中心,以赠送苹果6S手机和价值700元的话费充值卡为名,与快递公司签订代收货款合同,由快递员将货物送给被诈骗人,同时索要699元或799元“个人所得税”,实施诈骗。

2015年11月陈某敏在廖某雄的介绍下成为一名话务员,2016年1月,陈某敏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同样从事该项诈骗活动。

这几家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就已经明确告知公司所从事的是诈骗活动,但在高额的收益和利润面前,还是有数十名话务员选择铤而走险。他们的任务就是不断拨打电话,这些电话号码由公司提供,只要成功销售出一部手机,话务员就可以获得丰厚的提成。

“虽然电话里宣称“赠送”的是苹果手机,但其实就是山寨机。”廖某雄交代,“有些手机根本就无法正常使用。”同时,他表示:“公司有一套话术,只要学会这套话术,就可以胜任这项工作了。接通电话后,首先就要以活动中奖的方式,骗取客户的关注。不仅要谎称山寨手机为正品苹果手机,连购买假冒手机所需要支付的699元费用,也要变相地把它解释为个人所得税等税收费用,这样客户才更容易上当。”

陈某敏则供述“很多人刚接到这样的电话时,也会提出质疑,而这些电话销售员就会忽悠对方,称这次活动的名额和时间有限。他们也会一直给对方洗脑,这就是活动赠送的手机,这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为了获取对方的信任,公司的电话销售员们还会把所谓的“中奖”活动描述得十分正规。”

陈某敏还交代说“假如遇到不愿意付款领取的被诈骗人,就由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冒充律师打电话或发短信威胁受害人,称如果不支付699元或799元领取包裹,则属于恶意参与活动,将面临15日或罚款3000元的处罚,迫使被害人支付货款领取包裹。”

据调查,廖某雄的四家公司自开始经营以来,共对外发货近2万单,其中4000余单被诈骗人付款已签收,金额总计约320万余元。陈某敏公司自开始经营以来,共对外发货4900余单,其中1000多单被诈骗人付款已签收,金额为70万余元。

最终,廖某雄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50万;陈某敏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1万。

其余总监、业务骨干、培训师、核单员、话务员等公司成员一审均被判处五年至十一年不等的重刑,同时并处5万至40万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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