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能办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各类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妻子也充当帮手,两人联手骗取他人钱财81万余元,最终双双锒铛入狱。
2022年6月,李某某、刘某某夫妻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一案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1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花钱买“医师资格证”,结果被骗3万元。2019年3月,家住江苏省鼓楼区的邓先生在网上搜索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相关资料时,弹出了一个“某某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的广告。邓先生进入该网页并添加了客服孙某某为QQ好友,孙某某自称“北京某某教育机构”业务员,无需考试就能办理医师资格证。
邓先生心动了。为了防止被骗,邓先生在网上搜索“北京某某教育机构”,发现北京确实有这样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这才放了心。邓先生将自己的毕业证、身份证等拍照发给孙某某,并按对方要求缴纳定金。之后,邓先生又被孙某某以办证需要档案存储费、注册费、指纹采集费等名义向指定账号转账。
从2019年3月至9月,邓先生先后向孙某某转账3万元,孙某某反复保证资格证会在9月办好。直至9月底,邓先生也没有拿到“医师资格证”,且一直无法联系上孙某某,这才发觉被骗,遂报警。
无业夫妻找到“财路”,谎称办证骗钱。和邓先生有同样经历的还有林先生、刘女士、岳先生等数人,他们也都被李某某以“花钱包办医师资格证”为名骗取了钱财。公安机关根据资金流向,将涉嫌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李某某、刘某某夫妻二人抓获归案。
经查,2019年4月,在家待业的李某某看到有人在网上“搞诈骗”赚了钱,遂动起了实施网络诈骗的歪心思。李某某先后购买了银行卡、手机、电脑、微信账号等作案工具,并在网站上发布能办理各类医药类资质证书的广告。有人需要办理相关证件,便会通过QQ或微信联系李某某,李某某谎称自己是某某知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孙某某,有可靠的内部关系,承诺能够办理国家认可的各类医药类资质证书。
据李某某交代,办理证书的价格一般是4万多元。被害人同意办理,李某某就会让对方将姓名、身份证、照片等个人资料通过微信发给他,并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过一两个月后,李某某又会联系对方,以办证需要缴纳注册费用为名要求对方转账。遇到不愿意缴纳的,李某某就会换一个手机并使用变声软件,谎称自己是某某卫生厅的工作人员,打消对方顾虑。被害人缴纳费用后不久,李某某联系对方声称证件已经办好,但需要把剩下的余额一次性交清,再缴纳2万元保密费才能拿到证件。等被害人将所有费用缴清,李某某就会将对方的手机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诈骗钱财81万余元,双双被判重刑。因为诈骗来钱快,且妻子刘某某一直没有工作,李某某便把刘某某叫上一起实施诈骗。夫妻两人分工明确,李某某负责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刘某某负责将诈骗资金取出。有时刘某某会根据李某某指示,冒充某某省卫生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诈骗对方钱财。从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夫妻两人合伙共诈骗他人财物共计81万余元。
到案后,李某某、刘某某交代,从2019年开始,他们两人以代办各类医药类资质证书为由,诈骗多人钱财,诈骗所得赃款,全部用于日常开支。另查明,在李某某处扣押的12张银行卡中,有5张为他非法持有。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同时李某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开庭审理,双峰县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从业资格证的取得对人们就业升职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没有捷径,不要相信所谓的“花钱买证”。请广大群众注意防范这类诈骗,务必从官方渠道获取报考信息,并通过正规流程考取,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走捷径”,让骗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