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在双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辉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都说了些什么?
下面,小编带您图文读懂
双峰县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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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政治建检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规范完成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7次、报告重要案件7次。
努力服务“六稳”“六保”
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起诉13人、起诉“三强”犯罪4人、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起诉12人,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的犯罪批捕61人、起诉88人。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
派员到3个社区开展入户排查、值班值守,选派2名干警驻企业督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时间到村协助开展防疫工作。办理一批虚构口罩销售诈骗案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批捕3人,起诉8人。
积极助推“三大攻坚战”
为化解风险尽责。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办理陈德炉等42人涉案400余亿元特大网络传销案,左庚深、雷育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余万元案等。为脱贫攻坚护航。从办公经费中挤出近20万元用于帮扶,消费扶贫20万余元。司法救助4.5万元。对危房改造中“建新未拆旧”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并得到积极回应。为美丽双峰添彩。严厉打击破坏自然环境资源犯罪,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犯罪11人。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
三年来,共批准逮捕84人、决定逮捕3人,起诉115人。典型案件有:涟源市谭介平等23人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8罪案,匡文平等28人涉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立案监督涉恶案件4件11人,追捕涉恶犯罪14人,追加起诉涉恶案件1件2人,对5件30人依法不予认定涉黑涉恶。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移送线索30条,直接侦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2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件3人。典型案件有: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刘新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案,涟源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梁鹏受贿、串通投标并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等。对学生银行卡管理、校园欺凌、非法采砂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5次。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867件1510人,批捕300件538人,起诉474件866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批捕3人、起诉6人,对“10·12”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批捕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批捕87人、起诉87人,提前介入60公斤冰毒案引导侦查取证,对贾某某等4人依法批捕。电信网络犯罪批捕136人、起诉173人。依法严惩“套路拍”“套路贷”,起诉了诈骗数千万元的张某某、邹某等86人古董“套路拍”系列案。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对“6·17”火灾案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王某、江某某和涉嫌失火罪的肖某依法批捕并起诉。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起诉10件10人(其中2件2人为2019年受理)。典型案件有:符某某、姜某某和怀化市某房地产公司等向怀化芷江县委原书记曾佑光行贿800余万元系列案,县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阳文虎贪污30余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损失270余万元案,锁石镇组织人事室原主任李芬芳挪用公款400余万元案等。
“一案一治理”抓实检察建议
继续推进市、县“两办”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文件的落实,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督促、纠违作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5次。
“件件有回复”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审查处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3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审查处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39件。化解矛盾纠纷23件。严肃信访秩序,遏制以访牟利,对涉嫌犯罪的批捕2人、起诉1人。
“保护+挽救”做好未检工作
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7次,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1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批捕17人,起诉21人。性侵、虐待、拐卖儿童等犯罪批捕7人、起诉6人、申请强制医疗1人。
“不向不法让步”鼓励正当防卫
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慎重处理基层大量存在的故意伤害案件。如在王光兵故意伤害案中,综合考虑其面对不法侵害时的合理反应,依法认定正当防卫。
精准开展刑事诉讼监督
提前介入侦查案件36件,发出捕后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62份,发出不捕补充侦查提纲32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8人。坚持监督与办案并重,监督立案11人、撤案2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追捕18人,追诉10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建议收监执行2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4次,摸排核查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36人,监督执行到位。
全面推进民事检察监督
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份,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监督意见采纳率100%。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全年共支持14名农民工成功讨薪38万余元。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1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
保护蓝天、碧水、净土
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某食品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直接排放废水废气一案,依法向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基础上,督促其完善环保设施、申请环保审批手续。办理的曾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县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曾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生态修复费用,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着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主动出击,全面摸排,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针对县城内部分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管理问题向县卫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水机进行全面水质抽样检测,并加强管理。
探索公益保护新领域
针对学校周边部分零售店违规销售烟草制品现象,分别向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使这一现象得到整治。认真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塔子山烈士公园等英雄纪念设施管理不善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单位进行修缮维护、加强管理,以法之名捍卫英雄荣光。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专业化重塑”
将原有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各部门职责职能进行了调整和重塑,并选拔了一批中层干部,改革后“80”后中层干部占比增加36%,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由2人增至6人。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按下“诉讼快进键”
在公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72人,适用率达80%以上;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对292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6%。
设立派驻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设立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对33件久拖难结案件进行了集体会商、研究,建议以移送起诉、撤案等方式分类分批进行处理。
以“三大考评”为抓手提升业务素能
检察业务、内部管理和检察官业绩三大考评全面量化。2020年检察办案环节大幅优化,同比减少78.5%,不延长、不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占比提升至58.3% 。7名业务骨干得到提拔任用。
以接受巡察为契机严格正风肃纪
以市检察院党组巡察为契机,将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引向深入。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盯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以接受监督为引领全面规范司法
梳理代表、委员在人大会议、视察、座谈时提出的28条意见建议,对涉及具体案例或事项的12条意见和建议由责任部门即时落实或答复,其余16条工作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0人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5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56条、法律文书46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