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检察院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大宣讲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17 【字号:      

6月17日,双峰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三个规定”集中大宣讲活动,双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辉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等22家机关单位及乡镇近14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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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办事喜欢讲人情,遇事习惯找人帮忙……”宣讲会上,黄文辉从中国人的人情意识引出了“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对“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双峰县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宣讲,同时结合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引导与会人员进一步领会掌握“三个规定”,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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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辉指出,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就是要向全社会传递一种信号——“逢问必录”,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遇事了,不要私下找人打招呼”,不要心存侥幸,认为“打招呼只要不说出去,就不会被查出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通过正当途径了解案情,不私下过问、干预、插手案件。

黄文辉强调,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三个规定”,带头遵守“三个规定”,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积极营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带头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集中宣讲后,参加宣讲活动的领导干部还签订了《双峰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