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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仲文:检察院的铿锵禁毒人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28 【字号:      

她,是双峰县检察院的“老侦监人”, 27年的检察生涯,一直战斗在“侦查监督”办案第一线,为主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

她,是双峰县检察院的铿锵禁毒人,8年的检察禁毒工作,为主办理了涉毒刑事案件上百件,先后承办了一系列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疑难复杂涉毒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她,就是双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朱仲文,虽然没有战斗在险象环生的缉毒一线,却一直坚守在禁毒刑事司法的第一线,用法律手段遏制毒品犯罪,用法理人情挽救被“毒害”的人群。由于禁毒工作成绩突出,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次,被娄底市禁毒委评为“全市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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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毒品犯罪绝不手软

 “朱仲文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更难得的是她有股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这是分管副检察长王新宇对她的评价。负责禁毒工作8年来,朱仲文认真对待办理的每一起涉毒案件,精耕细作,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不断摸索毒品案件司法认定难点的应对破解之道,成为院里涉毒案件办理的行家里手。

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复杂、涉案事实多、证据固定难为尽快查清事实,锁定证据,她经常利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一边审查,一边与侦查机关积极协调、沟通,补充完善证据链,深挖彻查全部犯罪事实,她所经手办理的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作为侦查监督科的负责人,对任何一起涉毒案件,她都严格把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速高效审查逮捕,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坚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全院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309人,在她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一批批涉毒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该院禁毒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先进。

追捕漏犯漏罪一个不放过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履职方式,也是检察官参与禁毒工作、遏制毒品犯罪的主要途径。朱仲文在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的基础上,积极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认真细致地审查证据和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发现漏犯或漏罪的,坚决依法追捕,对毒贩实现精准打击。

2019年,她在办理王某炜贩卖毒品案时,发现其上线简某林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她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和侦查人员多次沟通,引导侦查取证。在公检两家的共同努力下,查清了简某林贩卖毒品850余克的犯罪事实,最终简某林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她本人也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正是秉着“涉毒犯罪分子一个也不放过”的办案理念,朱仲文在办理涉毒犯罪案件过程中,精细审查,深挖犯罪,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批批“漏网之鱼”被绳之以法。2017年至今,她带领干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纠正漏捕毒品犯罪嫌疑人共计17人。

开展禁毒宣教不遗余力

虽然工作任务繁重,但只要一有空,朱仲文就会积极投身到禁毒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她多次组织院内禁毒志愿者深入社区、村组,通过开设知识讲座、开展知识竞赛、邀请戒毒成功者现身说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毒、拒毒和防毒的意识。自2017年以来共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00余份,覆盖人群达1万余人。同时,在办理涉毒犯罪案件过程中,对于那些吸毒和贩毒人员,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对其宣教禁毒知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规劝其远离毒品。

她还从历年的办案经验中发现,青少年社会经验少、猎奇心理重,容易受旁人蛊惑,近年来逐渐成为易被毒品侵害的对象。“看到一些未成年人因毒品误入歧途,我内心更多的感受是惋惜和痛心,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事情,让孩子们懂得毒品的危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她是这样说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为强化青少年禁毒教育,她不断拓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检察路径,经常与我院未检办的干警一起走入校园,与同学们面对面进行交流,将禁毒知识送进校园。通过讲述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影视片、将开庭审理搬进学校等形式,让青少年了解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现状、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提高青少年认识和防范新型毒品的能力。近3年共开展禁毒教育进校园活动10余次,受教学生达8000余人。

八年如一日的坚守和努力,朱仲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禁绝毒品、无私奉献”的赤诚追求。她说,天下无毒,是所有禁毒人的共同心愿。作为一名普通平凡的禁毒检察官,将继续坚守社会的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毫不退缩地与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让“天下无毒”的愿景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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