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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红妆”爱“蓝装”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31 【字号:      

初见李艳齐,一个质朴的姑娘,不施粉黛的脸庞跳跃着星星点点的雀斑,朴素的衣着干净而整洁。但当她换上一身检察蓝,转眼就变成一名办事风风火火、执法公正严明、品行高尚廉洁的优秀检察官。

李艳齐工作照.jpg

李艳齐出身于双峰一户普通农民家庭,父亲是个木工,为人勤劳朴实,他用庄稼人和劳动者的正直、勤俭撑起了整个家,也教会孩子们最质朴的人生道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个人努力所得,内心才能富足”。潜移默化中,李艳齐也养成了吃苦耐劳、克勤克俭的品质。2012年考入检察机关以来,7年期间李艳齐共办理公诉案件450余件,批捕案件100多件。在办案过程中,李艳齐始终牢记父亲教诲,树立和强化廉洁意识,坚持非法之财一文不取。

李艳齐与父母合影.jpg

2015年,李艳齐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犯罪嫌疑人的父亲为帮孩子减轻罪责,偷偷送红包给她,被李艳齐严词拒绝后,又送来一些土特产,结果还是被李艳齐当面拒收。那位家属不死心,竟通过各方途径打听到了她娘家的地址,趁工作日将一些礼品酒送了过去。李艳齐接到父母通知后,立马将酒提回了办公室,并郑重地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把礼品拿回去。李艳齐诚恳地和他解释了检察院办案流程和公职人员纪律要求,打消了他对案件处理可能不公的顾虑。犯罪嫌疑人家属将财物领回后说:“我一直以为现在社会处处都要靠钱打点,没想到检察院的干部还真的是不收钱。”

“检察官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肩负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职责,不可避免地被许多当事人误会手握“斩杀”大权,偶尔会受到“糖衣炮弹”的袭击,我能做的就是严守法律法规,恪守廉政纪律,确保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对得起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对得起身上这身检察制服,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李艳齐如是说。

2018年,李艳齐承办了娄底市检察院指定办理的某县原财政局局长、副处级干部王某某受贿案件。王某某从一名基层党员干部一步步走到了领导岗位,深受政府倚重和领导器重,但他没有好好珍惜,物欲膨胀,忘掉了干部廉政纪律要求,从最初的几条烟,到收受几千、几万、几十万的贿赂,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王某某的故事让李艳齐对廉洁从政、廉洁从检有了更深的感悟,也更加坚定了她“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理想信念。

熟悉李艳齐的人都知道,她家其实并不富裕,她是检察院女同志中穿着打扮最朴素的那位,脚上常穿的运动鞋才40多元。婚后丈夫为一家人的生计,在外四处奔波,夫妻二人长期异地分居。一对3岁的双胞胎儿子因无人照顾放在同村村民家寄养。尽管家庭经济负担繁重,父母对“登门”办事的人总是谦和婉拒,丈夫听说李艳齐拒绝别人送礼后,也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为自己拥有这样一位正直、廉洁的检察官妻子而骄傲。他认为父母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的正面榜样,才是留给孩子最宝贵的财富。通过努力,夫妻二人终于贷款购买了一套不到100平的二手房,因资金有限,房子还保留着前房主留下来的装潢,但是加上李艳齐自己亲手绣的十字绣和象征他们爱情的婚纱照,整个房子舒适而温馨。有人调侃她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让自己住得更好些,李艳齐回答说:“任何的退让都是要付出对等的代价的,而公平正义应该是无价的,所以断不能让金钱买断了公平、买断了良知。更不能让我们自己的行为给党员干部的形象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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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怀正义,行为清廉”是李艳齐工作的真实写照,物质上的清贫改变不了她从检的初心,家人的支持更是她拼搏奋斗的强力后盾。前路漫漫,道阻且长,有她对初心的坚持,有家人的理解,有同事的期待,在检察道路上她将行稳致远,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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