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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典型人物】彭艳丨迎风吐艳 尽显芳华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1-17 【字号:      

生活中的她,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是一个心怀理想、阳光率真的“七零后”;工作中的她,爱钻研,肯奉献,挑重担,是一名坚守办案一线10余年仍然满怀激情的“急先锋”。她,就是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彭艳。 

    从检14年来,彭艳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凭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从一脸懵然的检察新兵蜕变为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她办理公诉案件800余件,先后被授予市、县“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获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多次,并被评为“娄底市优秀公诉人”、双峰县“十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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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的“扫黑女将”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彭艳巾帼不让须眉,勇挑重担,担任扫黑除恶专案组的主办检察官,承办了该院80%的涉黑涉恶案件。为了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她严查细审、精耕细作,经常加班加点、挑灯夜战,成功办理了多个大要案件。

早在2012年,她就为主承办了全国扫黑办挂牌、公安部督办的新化县刘义柏等38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涉及的事实庞杂、人员众多,办案难度极大。出庭支持公诉期间,面对来自全国各地资深律师所组成的20余人“豪华”辩护团队,她没有丝毫怯场。庭审中,不论是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极力否认,还是辩护人犀利的辩护观点,均被彭艳一一以证据和事实驳回。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出色的应变能力连辩护团队中的律师都纷纷表示钦佩,“扫黑女将”一战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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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彭艳又承办了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六督导组交办的涟源市谭某某等2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该案的侦查阶段,根据该院指派,彭艳率专案组成员赶赴案发地涟源提前介入,通过对已有的百多份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需要继续取证的事项一一提出了具体意见,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移送起诉后,她一边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一边不顾车马劳顿辗转各地看守所,提审全案23名犯罪嫌疑人,还要与侦查人员点对点进行沟通交流,指导补充取证,到开庭前,公安机关移送的107册案卷增加到了217册。经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审查起诉时就使1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该案庭审持续进行了5天,彭艳与公诉团队始终保持奋斗姿态,不顾劳累,与20多名律师进行“车轮战”,以优异的表现完成了出庭任务。 

 

察微析疑的“较真女检察官”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对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彭艳都要仔细审阅案卷材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察微析疑,做到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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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彭艳提前介入了由省纪委挂牌督办的“10·18”娄星区治超办路面执法组系列案,该案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办案压力巨大。提前介入侦查中,面对90余本案卷材料、近百笔涉案事实和18名犯罪嫌疑人,彭艳常驻办案点,“5+2”、“白+黑”连轴转,全身心地扑在案子上。侦查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彭艳发现周某某等人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是否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疑。为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她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涉案事实的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反复的细致审查,审查报告长达41万余字该案经认真研究、沟通、逐级请示后,周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未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改变定性为受贿、滥用职权等罪。2019年11月,该案提起公诉,起诉书达2.7万余字。

 

 孩子眼中的“不合格妈妈”

 

从检14年来,彭艳总是勤勤恳恳,没有丝毫松懈,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但对自己的家人,她心里却有太多的愧疚。她经常自嘲,说自己是孩子眼中的“不合格妈妈”

在外地办案期间,她将年幼的女儿安顿在爷爷奶奶家,在办案点一呆就是半年,半年中她回双峰的次数屈指可数。女儿想她时就会和她打电话,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妈妈什么时候回家。2020年是彭艳女儿的中考之年,彭艳忙于办案无法照料备考的女儿。有一次她回院里取东西,正逢女儿发高烧,闹着非要见妈妈,她爱人无奈,只好把女儿带到检察院,彭艳从办公楼奔下来,摸了摸孩子滚烫的额头,又强忍泪水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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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并不完美,她也很平凡,但她以执着的“工匠精神”和朴素的家国情怀,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迎风吐艳,倾情绽放,展示了一名基层女检察官最美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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