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志高监誓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德庆领誓。宣誓仪式由副检察长伍洲主持。
宣誓仪式在雄壮的国歌中拉开帷幕,全体检察人员身着检察制服、胸佩检徽,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宋德庆手抚宪法,领诵誓词,2023年新入额检察官、新晋升职级(等级)人员和新进检察人员整齐列队,高举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誓言铮铮,字字千钧,表达了检察人员对宪法的尊崇敬畏之情以及忠诚担当、公正司法的决心。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是人民检察院的根本职责。”罗志高指出,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各项职权,立足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定位,用好监督手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能动履职推动宪法贯彻实施。
罗志高强调,要树立宪法权威,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要履行宪法使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人民意志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要恪守宪法原则,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正确行使,落实“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要求,牢固树立依宪履职、依宪用权的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确保检察权真正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谋利。
宣誓仪式上,新入额的杨硕林、新晋升职务职级的赵琪和新进干警龙晓可作为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