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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会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17 【字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416日上午,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就一起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伍洲主持,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负责“两法衔接”工作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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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其中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通过提出检察意见等方式,移送行政机关予以处理。听证会上,主持人重点介绍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工作背景、开展情况等,承办检察官对刘某涉嫌敲诈勒索行政违法监督案的基本案情、诉讼过程作了详细介绍,并就拟向公安机关提出应依法给予刘某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作出充分论述。参会人员围绕听证事项充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提出的检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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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文件精神,2023年以来至2024年3月所有不起诉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共清理不起诉人员463人,发出《检察意见书》移送行政执法单位建议予以行政处理54人,有效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开展。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它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互补,通过“不起诉+检察意见”,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权威,又彰显了检察温度。通过持续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中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与行刑正向衔接共同形成有力打击违法行为的藩篱,让违法者受到相应处罚,是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的生动实践。本次听证会是双峰县检察院首次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听证,今后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力度,通过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配合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形成更大的执法、司法合力,以高质效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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