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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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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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张超峰、邹聪、邹柳琴、吴超、何达行、周浩彬、陈尔东、倪广俊、邓展峰、毛高玉、邹超林、孙王波、代黎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双峰县公安局移送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凡涉及被广州轩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富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骗取财物的被害人,在案件审查期间,均可通过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了解诉讼相关信息,我院将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
联系电话:0738—6839081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