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驻双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仪式在双峰县公安局举行。双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黄祥光和双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辉共同为检察室揭牌。双峰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双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部分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加强公检两家的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双峰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以派驻检察方式加强办案协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派驻检察室的设立将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从事后监督模式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模式的转变。派驻检察室设立后,检察机关将和公安机关共享案件信息,定期相互通报各个环节的案件办理情况及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情况;对办案中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收集信息,定期跟踪督办;对刑事诉讼中的侦查取证、强制措施、法律适用等问题,定期组织双方研讨;对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刑事案件,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揭牌仪式结束后,公检两家召开了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双峰县公安局表示,将加强与检察室的配合和协作,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不断规范自身侦查取证工作和各项办案程序,着力推进刑事侦查案件质量,合力维护好双峰的平安稳定。双峰县检察院表示,要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定期安排员额检察官驻点办公,做好与公安法制部门的工作联络与对接,及时了解有关案件的办理情况,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其他执法活动进行适时监督、动态监督,共同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