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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来自贫困户的锦旗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8-05 【字号:      

    2020年7月,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上面印有“排忧解难 精准帮扶”字样简单的八个字,背后隐藏了一个长达十年的合同纠纷故事,记录了一位贫困户心酸、无助的历程,表达了一份排忧解难后的真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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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想脱贫致富,不料背上巨额债务

今年52岁的王步新系双峰县石牛乡上两丝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为智力二级残疾人。为改善家庭生活环境,脱贫致富,2010年12月,王步新凑了11.9万元从某国际重工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59.2万元的挖掘机,并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47.3万元。原以为可以通过挖掘机慢慢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没想到王步新却因此陷入更深的困境。

原来,王步新在使用挖掘机的过程中发现挖掘机存在质量问题,他告知某国际重工公司,该公司多次派员维修未果,王步新对此十分不满意,遂停止偿还银行贷款。因连续多月未按期偿还贷款,2014年3月某日凌晨一点,该国际重工公司委托第三方在未通知王步新的情况下,偷偷将挖掘机拖走,并在外省某法院起诉王步新,要求其偿还剩余贷款本息25万余元。法院依法判决王步新违约,要求其支付贷款本息25万元,同时冻结并划转了王步新名下仅有的3万余元存款。

挖掘机被拖走,多年积蓄打了水漂,还惹上官司背上巨额债务,王步新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平、不甘、愤懑涌上心头。

 

绝望之际,检察官介入峰回路转

2016年2月,王步新到双峰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的挖掘机被盗。同年3月,双峰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数次派干警奔赴千里之外的山东潍坊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该案属合同纠纷,且王步新违约在先,按约定某国际重工公司有权拖走挖掘机。报警也没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2018年4月王步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致贫,希望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2018年4月,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件线索,第一时间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监督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相关案卷、仔细疏理案情、询问案件当事人、与办案民警深入交流后,发现原来王步新在与该重工公司签合同购买挖掘机时约定,当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连续三月未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时,该重工公司代替王步新偿清银行按歇贷款后,即取得贷款银行对王步新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有权在不通知王步新的情况下,采取拖机、诉讼等方式向王步新追偿。查明情况后,双峰检察院如实向王步新反馈了检察监督情况,并仔细解释为何不能以盗窃罪对某重工公司进行刑事立案的原因。

公安报警无效,检察监督未果,案件仿佛一下走进死胡同,王步新心如死灰,失去了生活的动力。

“王步新反映的问题虽然查清了,但他面临的困境却没有解决,不仅挖掘机没有找回来,还有巨额贷款要偿还,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王步新脱贫之路漫漫无期。”王步新的窘境,被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分管侦查监督工作同时主管脱贫攻坚工作的王新宇副检察长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经与承办检察官集体研究后,发现该案中被某国际重工公司拖走的挖掘机没有进行折价抵款,这也正是王步新既失去了挖掘机,又背负巨额债务的主要原因。为此,双峰县检察院建议王步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某国际重工公司返还挖掘机。

2020年1月,双峰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王步新起诉某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值此之际,王步新的挖掘机事件峰回路转,出现曙光。

 

十年纠纷,一朝化解暖人心

2020年7月16日,王步新起诉的案件在双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调解,王步新被某国际重工公司拖走的挖掘机因无法原物返还,由该公司赔偿王步新挖掘机折价款30万元及其他合理经济损失2.8万余元,扣除王步新应付该国际重工公司前期垫付银行贷款22.8万余元后,由该国际重工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步新9.9998万元。鉴于王步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法院也免除了他的案件受理费4780元。至此该案画上一个圆满句号,牵绊王步新十年之久的挖掘机事件终于得到妥善处理。

2020年7月24日,在双峰县石牛乡党委副书记和石牛乡上两丝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王步新给双峰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印有“排忧解难 精准帮扶”的锦旗,感谢该院对其案件的积极作为,感谢王新宇副检察长和承办检察官的关心和帮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身家底薄、抗风险能力差,一点意外事件都可能让原本脱贫的家再次返贫,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挖掘机,不仅给王步新家庭带来近十年的麻烦,也让其脱贫致富之路遥遥无期。最终在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事件终于平息,王步新家庭也再次驶入正常轨道。

在服务民生工作中,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把执法办案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切实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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