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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7-14 【字号: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志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情况

2022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争先创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湖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湖南省青年文明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18项,4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优秀案件,干警李艳齐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干警记功19人次。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铸牢政治忠诚之魂

持续铸牢政治忠诚。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党“第一议题”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和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6次,积极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双峰落地落实,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双峰检察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持“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工作全方面各环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正风肃纪。加强检察权力内部监督,持续狠“三个规定”的落实,主动报告相关事项124件次。扎实开展县委部署“庸懒散奢”问题集中整治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35次。出台争先创优若干措施》,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职晋升钩,8名干警因政治坚定、工作突出、作风优良得到提拔重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坚决扛起抓党建强党建第一责任,以“一切工作到支部”为导向,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组织主题鲜明、“党味”浓厚的支部活动,“请进来”聆听优秀教师宣讲,又“走出去”接受“通道转兵”红色教育,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派干警下沉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五无两创”等一线工作,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扛牢检察担当。

二、全力守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双峰建设坚持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头等大事,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642人,起诉947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保护伞”1起诉3依法惩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7人、起诉15批捕犯罪52人、起诉98批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人、起诉7,切实保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准确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用率达87.41%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达60.3%“案件比”降11.09,以求极致精神实现一个案子一个环节一次办结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169不起诉227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增加5.8%7.2%。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21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份,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应用新时“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与等方式,做到同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同步做好信访风险防控、同步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开展检察听证40件,用心用情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7件,妥善化解多年积案2件,开展司法救助7人次,通过刑事和解不起诉51人,积极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切实做到司法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40余次,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获评全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三、强化“国之大者”检察担当,服务保障“四个双峰”建设

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把握经济发展的法治需求,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8人,起诉33。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案件,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起诉6抗诉1依法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不起诉3建议撤案1与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将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和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同步推进,经验做法入选全国100对典型事例对某成品油公司销售伪劣产品案开展企业合规审查,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筑牢金融安全“检察之盾”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要求,回应“保护财产利益”的群众诉求,对金融领域犯罪坚持打击和治理一体推进。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13人,依法办理了邓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办案中追赃挽损贯穿始终,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运用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单位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整治利率超限、暴力讨债等行业乱象。

力促网络空间天朗气清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深入开展“反诈打跨”、“断卡”专项行动,批捕电信诈骗、PS敲诈勒索类犯罪229人,起诉161人;批捕“两卡”类犯罪57人,起诉110人;批捕偷越国(边)境类犯罪6人,起诉32人。稳妥审慎办“杀洋盘”案件,起诉728人。起诉的康某某29“白富美”利用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外国人钱财一案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办案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

守护美丽双峰山清水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履职优势,通过加强与上级检察院和相邻市县检察机关、行政职能部门、基层政府“一纵三横”配合协作,合力推进生态保护。办理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39督促相关部门保护各类土地2万余亩,保护水域330亩,清理河道90公里,清理垃圾4000余吨,督促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治理修复、野生动物损害赔偿费用56万余元。办理的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评为湖南省公益诉讼检察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以为民情怀办好民生“小案”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把关系民生民利的案件办实办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办理食药领域刑事犯罪案件34人、公益诉讼案件2件,切实守护群“舌尖上的安全”。高度关注安全生产领域治理,针对交通安全、自建房安全、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城新增警示标识、宣传栏等设施640余处,消除安全生产隐患116处。督促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理一案被评为2022年度全市优秀检察建议。

“如我在诉”回应群众诉求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诈骗38名独居老人的贺某某一案依法批捕、起诉,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支持弱势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未成年人追讨赡养费、抚养费10万余元,支持农民工讨薪21件,成功讨“血汗钱”40余万元

以融合履职呵护“小禾”成长。助力双“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成立“双小禾”未检工作室,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人,起诉20人。监督立案的陈某某等人性侵案,3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12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加强对涉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对涉未成年人不批捕22人,不起诉30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与监察、公安部门联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3项,办理强制报告刑事案件4,督促解聘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密接人员5人。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长带头进校园开展法治宣30场次,宣传受众14000余人次

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全面捍卫司法公正权威

刑事检察更加精准持续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立案1827人,监督撤案1316人,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漏罪90人次。对刑事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违法监督数量、质效显著提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深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行为100余次,监督监外执行14件,纠正法院判处缓刑人员未及时交付社区矫正20余人次。

民事检察更加深入。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依托全省“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开拓民事检察监督新领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40余件。积极拓展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涉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案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常态化支持起诉线索排查新渠道,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18件

行政检察更加有效时刻贯“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0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1件。办理的彭某某等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争取市检察院支持,与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充分联动,化解遗留近10年的拆迁矛盾,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开展专项监督、联合执法12次,互移线索44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7件,同比增长106%。稳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督促保护英烈、军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6次,保护国有财产27万余元。争取人大、政协支持,出台《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意见》,凝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三次登上《检察日报》。

职务犯罪检察更加有力。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通过一案三查在办案中摸排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条。依法理监委移送案件34人,起诉45人,办理了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贺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等案件。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自主侦办司法工作人员周某某徇私枉法案,依法对涟源看守所原所长某某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树“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加开放坦诚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积极配合县人大对2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务开放活动122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21条、法律文书109份,在检察日报、湖南日报、娄底日报等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报道312篇次,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1次,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各位代表一年来,双峰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县纪委监委、政法兄弟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双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双峰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双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围绕业务平衡,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共同回应群众需求的格局还需进一步打开;三是着眼队伍建设,司法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矛盾还需进一步解决。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持续加力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双峰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县委具体措施,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双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新时代双峰检察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双峰县检察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融入大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双峰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双峰建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主动服务“四个双峰”建设,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三是坚持宪法定位,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法治双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落实4+9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以高素能队伍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铁军。时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党建与队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视青年人才培养,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

各位代表,盛会鼓舞人心,伟业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正确指引下,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注重实效争一流,打造特色树品牌为总目标,忠诚履职尽责、锐意奋发有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双峰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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