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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14 【字号: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28日在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罗志高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的其他领导同志、政协委员和各界朋友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全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3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3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精品案件、湖南省检察院优秀案件,64人次立功记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一、将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为大局服务

我们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聚焦双峰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深入融合,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靶向发力,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运用法治思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共起诉33件118人,其中典型案件有涉额400余亿元的“理想家园”传销案、陈某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元案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驻村帮扶,筹集扶贫资金500余万元,解决村部、村组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问题30个,帮助石牛乡常汉村实现脱贫摘帽。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刑事案件40件57人、公益诉讼案件89件。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类公诉案件3件4人通过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实现生态保护,形成“刑事打击+公益诉讼保障”“双剑合璧”保护格局,让双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闻令而动,奋力书写检察抗疫答卷。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中,迅速落实防控要求,紧急动员检察人员到社区、企业、挂点村开展疫情防控。依法快速严厉打击影响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办理了一批虚构口罩销售诈骗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共批捕5人,起诉16人。其中志逵诈骗案肖海生诈骗案经我院起诉后分别被判处11年、7年6个月有期徒刑,王昌明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精准施策,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依法打击侵犯企业权利犯罪,办理“三强”、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17件22人。审慎办理企业及企业人员犯罪案件,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起诉15人针对案件久拖不结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联合清理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挂案”6件。引导民营企业规范运营,走访企业、问需于企、对接服务20余次,用心用情做民营企业“老娘舅”!

积极作为,助推县域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89人、不起诉384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的272件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对5件案件公开听证,办结信访积案11件。依法打击非法上访,对涉嫌犯罪的批捕4人、起诉3人,坚决遏制以访牟利的行为。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4份,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如:在办案中敏锐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引起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促使在校中学生被诱骗办理、转卖银行卡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恶势力犯罪分子在学校周边欺凌学生的现象,督促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学生法制教育,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学生安全、校园安定。

矢志不渝,依法惩治腐败捍卫政治清明。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2017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16人,开展预防调查2次,提出预防建议5份,开展警示教育8场,与党校合作建设高规格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1件2人、起诉3件4人,其中阳京亚、王舒展徇私枉法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

二、注重检察办案效果,全力为人民司法

我们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注重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实现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5件3335人,同比前五年上升5.9%、13.3%;受理审查起诉案2252件4257人,同比前五年上升24%、32.5%;共批捕1643件2514人,同比前五年上升13.8%、26.9%;起诉2326件3527人,同比前五年上升31.3%、44.7%。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62人,起诉64人;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批捕毒品犯罪424人、起诉439人,同比前五年上升43.7%、55.7%从快从严办理了胡某某等18人涉嫌跨国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易制毒化学品120余吨案,贾某某等人涉嫌贩卖60公斤冰毒案等依法惩治盗、抢、黄、赌以及地下六合彩等犯罪,共批捕529人,起诉723人;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批捕电信网络犯罪556人、起诉616人,同比前五年增加60.2%、85%开展“断卡”行动,突出惩治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银行卡诈骗等涉银行卡犯罪,批捕94人,起诉53人。起诉了诈骗数千万元的张某某、邹某等86人古董“套路拍”系列案,涉案5亿余元的李某清等25人涉嫌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等。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坚持重拳扫黑,除恶务尽,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84人、决定逮捕3人,起诉112人。办理了一系列大要案件,如:涟源市谭介平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匡文平等28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坚决扫除一尽!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直接侦办1人、起诉3人,起诉了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刘新阳、涟源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梁鹏等保护伞”。严格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与公安、法院共同追赃490余万元。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注重推动社会治理,对学生银行卡管理、校园欺凌、非法采砂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5次,从根本上铲除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传递司法温度。重视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利益保护,为9名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20.5万元;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助42名农民工讨薪142万余元。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人,起诉32人,监督立案3人并全部起诉。深化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罪行较轻并有悔罪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通过连续帮扶救助,8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其中4人考上大学。会同8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普法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等30余场次,累计受益师生、群众1.2万人次。连续多年获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我们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6件、撤案138件,纠正漏捕96人、纠正漏诉343人,纠正漏捕漏诉人数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5.2%、 272.9%。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573人、不诉147人。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151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18件,法院已改判11件。抓实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27人,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3件,督促看守所整改问题65个

民事检察显著加强。牢固树立案件精品意识,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权威性,全面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提质提效,共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件、审判活动监督意见47件、执法活动监督意见51件;理支持起诉案件39件,均被采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其中张彩华与陈永忠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十二大优秀案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办理的典型案件有:通过督促纠正行政部门对法律的认识偏差,帮助因公受伤企业职工孙某某等人依法领取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10万余元,切实化解矛盾。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如针对部分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存在失管、脱管甚至再次犯罪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近3年强制隔离戒毒的400余名吸毒人员全面排查,整章建制,查漏补缺

四、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践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我们牢记党和人民嘱托,稳步开拓检察公益诉讼,形成与行政机关的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以诉前建议为最佳手段。强调行政公益诉讼的本质是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各方有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县政协开展了专项调研。坚持把诉前检察建议作为实现维护公益目的的最佳手段,共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33件,100%得到采纳,促使污水废气排放、基本农田保护、网络餐饮店监督等10余个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保护国有财产、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736万元

全面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共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5件、行政公益诉讼451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89件、食品药品安全55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05件、英烈权益保护2件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案件25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90吨,保护水源地1处,督促整治学校周边部分零售店违规销售烟草制品等问题2个,督促对烈士公园等英雄纪念设施进行修缮3处,维护了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

创新机制促惩罚性赔偿落地。坚持不断思考和探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消费者协会设立食品药品案件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专项账户,共收缴惩罚性赔偿金8.4万余元,让损害公益的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同时实现惩罚性赔偿金的公益使用,为农村中小学购置7台消毒柜,购置厨房安全卫生实用小物品向群众免费派发,营造保护公益的浓厚氛围。

五、巩固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激发内生发展动能

我们坚持顺应改革潮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新时代检察事业转型发展提供内生动能。

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将原来的12个机构整合为“6+2”模式,实现机构“瘦身”、人员整合、业务融合。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厘清职责,制订清单,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全部回归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0件。充分发挥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引领作用,推进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监察体制改革平过渡。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机构转隶,向监察委划转19个编制、转隶15人,顺利、平稳完成过渡。不断完善职务犯罪办案衔接配合机制,认真履行好职务犯罪批捕、起诉职能,共起诉监察委移送案件34人,办理的本地典型案件有:县民政局原安置办主任朱文辉受贿案,县农业局原副局长左小群滥用职权、诈骗案,县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阳文虎贪污、滥用职权案,锁石镇组织人事室原主任李芬芳挪用公款案等。

检察机制改革效能彰显。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对979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逐年大幅提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4.6%,律师见证率91%,1460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2021年上诉率同比减少7.76%。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促进办案质效持续优化。2021年“案-件比”为1.18,同比2016年下降0.48,退查、延期同比减少65.7%,办案用时缩短、不必要的环节减少,努力实现司法投入更少、当事人感受更好的效果。不断更新理念、调整思路、创新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和监督,共同促进刑事办案质效提升。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检察院党组、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6次。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多次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及回头看工作,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20余次,干警学习笔记普遍达2万字以上、撰写学习心得350余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54个,按照“自查从宽”政策处理18人次,组织查处2人次。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的18人次,采取第二种形态处理的2人次。

深化文化育检工程。结合双峰本土特色文化和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提炼出“忠诚担当、崇法厚德、公廉严明、团结笃学”的十六字双峰检察精神,建成“四房三两窗口,一厅一馆一基地”,创作《双峰检察赋》,唱响《双峰检察之歌》开展文明评比、“道德讲堂”、“读书达人”等文化活动,营造生动活泼、团结向上良好氛围,受到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暨“五个一工程”表彰会隆重表彰。干警获省市业务竞赛标兵、能手12人次,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娄底市首届“十佳青年检察官”、“向上向善娄底好青年”“优秀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每年梳理代表、委员在人大会议、视察、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即时落实或答复54条,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78条,完善工作机制10余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56人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47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公布检察工作信息1200余期,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强化检务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387条、法律文书174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9条

各位代表,五年来,双峰检察工作攻坚克难、发展进步,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在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面监督,同时也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双峰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到位;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化、国际国内严峻复杂形势不够敏感,对新时代双峰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领悟还不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还有待增强;检察理念、队伍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相比还跟不上、不适应;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不强,刑事诉讼监督依然存在短板,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要历练和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坚持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富厚双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加快建设实力双峰、健康双峰、生态双峰、文明双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个人极端犯罪。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做好公开听证、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继续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有力履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县委政府战略部署,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持续深化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民生福址。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药安全、公共安全等问题履职尽责,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不断深化公开听证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办好群众信访,以及时回复、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严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

坚定不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做优刑事检察。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持续关注“案-件比”,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推动低审前羁押率民事检察。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将检察监督涵盖民事案件从受理、审理、裁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虚假诉讼监督,扎实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做实行政检察。着眼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多方联动、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推动公益损害中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治理。支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污染治理、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英烈权益保护等专项活动。

坚定不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强化班子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与被监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加强年轻干部的梯次培养力度,为赓续检察事业红色基因积蓄力量。持续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在建党百年的新起点,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落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求极致的精神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新的百年征程。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忠诚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决心和使命,为推进“四个双峰”建设、谱写双峰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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