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共办理各类案件2201件,15个案件入选省市优秀案件、典型案例,民事检察工作在全省作经验发言,干警记功受奖26人次。
一、把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贯穿履职始终
一以贯之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导,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第一议题”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13次,
党建引领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党建+业务”促进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强化党支部凝聚、教育、激励作用,强化岗位锻炼。6名支部委员入选全省专业人才库,4名党员获评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9名党员干警在平安建设、反诈打跨、禁毒等工作中被评为先进。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22件485人,起诉478件742人。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9人,起诉13人。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涉缅北电信网络犯罪和境内关联犯罪,批捕116人,起诉193人,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严厉打击“三假”犯罪,批捕93人,起诉118人。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依法批捕毒品犯罪45人,起诉61人。
服务高质量发展“硬道理”。聚焦“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部署,着力维护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起诉侵犯企业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50人。与公安机关共同清理涉企“挂案”7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起诉集资诈骗、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4件7人。
守护旅游发展“山水画卷”。助力娄底市第三届旅发大会,围绕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领域办理案件17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复垦高标准农田40余亩,清理河道垃圾及渣土4000余吨,增殖放流鱼苗6万尾,收缴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治理修复费用100万余元。助力红色资源保护,推动衡宝战役旧址修缮维护,以法治之力守护好美丽双峰的人文山水画卷。
二、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如磐初心
用心守护美好生活。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办理民生领域案件37件。针对“私屠滥宰”食品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规范行业管理,推动形成部门联动机制,确保长效长治。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争取人大支持,合力解决校园门口摊贩乱象。督促整治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问题70余处。
真情关爱特殊群体。加强农民工欠薪治理,办理支持劳动者讨薪案件56件,追索报酬134万余元。注重老年人权益保障,对以社保补缴为名骗取14名老年人共36万余元的李某华提起公诉。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督促整治就业歧视单位4家及相关信息发布网络平台2家,对因案致贫妇女开展司法救助21人次。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建强“双小禾”未检品牌,深入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17人。27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讲好“法治第一课”,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9份,开展家庭教育讲座200余人次。
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治重化积两年清零专项行动,化解重复信访积案6件,涉诉信访和重复信访同比下降12.87 %和61.29%。建立“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90%以上的案件听证后息诉息访。向因案致贫致困的27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余元,协调落实社会救助17人次。
三、以守护公正的坚定立场强化检察监督
刑事检察更加客观公正。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41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2人、漏诉36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后,法院改判2件。监督暂予监外执行15件、收监执行12件,监督纠正问题36次。
民事检察注重质量统一。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31件。办理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64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3件。从严惩治虚假诉讼,对虚构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3件虚假诉讼案件,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出抗诉,全部获中院再审改判。
行政检察更为有力有效。开展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8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7件,化解行政争议8件。协同民政局撤销困扰当事人龚某某18年的虚假婚姻登记,龚某某携手真爱奔赴新的生活。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力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162名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
公益诉讼检察凸显价值引领。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督促虚列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民间借贷利息税及土地出让金应缴未缴、公共医疗场所军人优先权保障不力等34个问题整改到位。
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坚持稳慎精准。畅通监检衔接机制,受邀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5人,审查起诉监委移送案件5件5人。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损害司法公正犯罪8人。
四、以不断深化的检察改革提升履职质效
健全高质效办案履职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常规抽查案件29件,通过智慧案管速裁评查案件2991件次。推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加强跨部门办案协同,7件综合履职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形成的3项工作机制在全省、全市推广。
全面规范适用刑事司法政策。规范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37.4%。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以及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不捕160人、不诉207人。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在检察环节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45件58人。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8.3%,高出不认罪案件40个百分点。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依托法律监督数据模型应用,助力深挖彻查深层次违法犯罪问题,催生检察新质生产力。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办理中,用数据模型批量挖掘监督线索,办理了一系列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通过数据碰撞,对案件执行完毕后未屏蔽失信信息、近300名已去世人员被填录显示接受了公共卫生服务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及时堵塞管理监管漏洞。
严管厚爱建设检察队伍。政治上厚爱,2名同志经县委研究决定为“三牛型”干部人选,报请人大任命检委会委员3名、检察员3名,选拔4名年轻干部担任部门正副职,职务职级晋升4人。培育上用心,落实“导师带新人”制度,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组织干警赴武汉大学、最高检等参加培训。管理上从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扎实抓好市委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主动记录和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20余件。
五、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配合县人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调研,专题汇报专项工作2次。认真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3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代表现场提交履职“答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检察开放日等司法办案活动182人次。
持续深化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合力解决公益监督难点、堵点问题,办理的3件案件被评为省人大、省检察院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典型案例。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申请复印案卷和约见42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在市及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05篇,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动态285条。
2025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强定力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二、强化法治自觉,以更高站位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为民宗旨。
四、强化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质效。
五、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在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