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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30 【字号: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黄文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各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适应新常态,担当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为优化环境注入检察力量

努力践行检察机关是良好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紧紧围绕富厚双峰、全面小康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批捕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装强卸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19人,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62人,起诉76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14人。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企案件时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1,严格办案纪律,坚持分析评估,严控负面影响,所涉上市公司无一出现股价大幅波动、生产经营中断和群体性事件突发等不良局面。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服务功能,共提供查询服务649次,为工程领域诚信建设构筑一道有力防线。与县经开区联合出台《服务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十项措施》,加强对园区企业的联络走访,提供咨询服务。积极服务全面小康建设,开展“一进二访”、精准扶贫活动,帮助农民增收,助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

二、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预防见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8件67人,查办人数比前5年年均上升26.9%。其中大案334件47人,大案比例达70.8%。首先,坚持守土尽责,突出查办本地案件。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要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共查处国企、财政、国土、社保等领域公职人员23人,洪山殿矿业公司原董事长刘和平、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兼城北新区办主任胡建辉等多人被判5年以上重刑。其中,查办社保领域在发放死亡丧葬、抚恤费中的贪污贿赂系列案4件7人,家电下乡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系列案5件11人、国有土地征收补偿中的贪污案2件6人。查办的县委办原副主任彭太其、县国土局原副局长朱绍邦等人骗取征地补偿款系列案,对我县征地拆迁中的不正之风形成强烈震慑。除了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我们还严惩了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13件14人,以及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破坏选举等渎职犯罪4件6人。其次,我们根据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4要求,为主查办了湘电集团系列贿赂犯罪案,参与查办了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彭曙、原总经理胡浩龙特大受贿系列案和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滥用职权案、衡阳贿选案等重大渎职侵权案件。再次,在坚持办案的同时,我们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坚持对所查办案件解剖分析,共完成职务犯罪分析报告10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21份。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和警示教育66次,在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乡镇大巡讲”和预防职务犯罪课程进党校等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

三、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努力推进平安双峰建设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有罪之人受到应有惩罚,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4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92件2439人、审查起诉案件1931件2652人,受理件数比前5年年均分别上升35.6%和19.6%。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219件1651人,起诉1496件2039人,比前五年年均上升12.1%和13.6%。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故意伤害、涉恶、“两抢一盗”等犯罪,批捕嫌疑人563人,起诉688人,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批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327人,起诉383人,净化了社会环境。批捕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嫌疑人482人,起诉469人,维护了群众利益和双峰形象。办理的王光芳利用PS图片敲诈勒索560万元、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王光芳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另一方面,严格构罪标准,保障基本人权。共决定不逮捕775人,不起诉444人,不捕率为31.9%,不诉率为17.9%。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调查25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7人5,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此外,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暂行办法》,共适用刑事和解不批捕43人,不起诉180人。

四、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坚持不懈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侦查监督中,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人,比前5年年均同比上升14.6%,追捕43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65件,其中追捕的李更波敲诈勒索案,李更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共办理刑事抗诉案件8件11人,年均同比上升37.5%,法院已采纳抗诉意见6件9人刑事执行监督中强化对监管场所的同步实时监督,协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对2016年3月底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16名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逐一予以监督。特别是2015年以来,着力破解异地判决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监督难问题,向原判法院提出的8件收监建议全部被采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中,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25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73件,帮助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000余万元

五、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新修订法律贯彻实施

2013年以来,围绕修改后三大诉讼法和刑法的统一正确实施,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新修订法律落实到位。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在2015年县城爱心养老院“2·19特大杀人案”中,依法及时介入,与公安快速联动办案,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推出案件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在2016年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中,促进公安提高报捕案件质量,批捕率大幅上升;联合公安制定《关于规范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外侦查的规定》,对公安提出看守所外侦查的144人次全部进行了同步监督开展证据合法性证明办案机制试点,要求侦查机关补正、完善瑕疵证据、排除非法证据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院游劝荣检察长批示肯定;改进工作模式与公安、法院配合,集中提讯、侦结、起诉,简化庭审程序,办理简易程序案件622件,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出台《关于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定》,由纪检、案管对检察人员听取律师意见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贯彻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精神,拓展监督领域,加强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实现由原来的单纯审判监督到对诉讼的全程监督。

六、努力推进司法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派

2015年7月,我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层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们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将原来的16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一室一部五局一大队”8个内设机构,试行“大部制”,为实现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员额制的预期效用奠定基础。在第14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为唯一一个介绍司改经验的单位作典型发言。今年9月以来,根据省院统一部署,我院加速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现已严格按照“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标准,突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通过“考试+考核”方式,遴选出首批员额检察官拟任人选。此外,我们还注重推进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和刑罚执行监督机制等多方面的改革。

七、提升检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

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先行,规范提升检务管理,打造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先后开展执法理念、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加强案件管理,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6,所有案件都在网上受理、流转、办理和审批,全程监控办案过程,定期评查案件质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三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等16项长效机制, 加强预算和支出管理,检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被省财政厅评为“中央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四是实行精细考核,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按月考核和通报全院干警的工作业绩、日常管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干警争先创优;五是狠抓纪律作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出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七项规定》,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和作风纪律建设,过去4年,全院保持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责任事故4个零指标,连年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或作风纪律建设先进单位;六是坚持素能建设,打造“检察课堂”、“道德讲堂”、“爱上读书”等学习平台,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过去4年,涌现出全省“十佳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比武全能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能手”和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公诉人”等优秀典型,干警立功受奖达78人次

八、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检察工作两次,并适时报告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二是建立联络走访制度,采取对口联络方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每年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活动1-2次,4年来,共发送联络短信1.4万多条,走访代表、委员等500余人次,走访普通群众8000余人次;三是深化阳光检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职务犯罪侦查案件12件,全面运行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信息和法律文书,加强“两微一端”建设,适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网民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各位代表,4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反贪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先进基层院、全市打黑除恶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年年被县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能有所成就,主要在于: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第二,坚持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主业,扎实抓好司法办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第三,善于创新,勇于攻坚,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第四,铁面无私,敢于担当,不畏人言,不徇私情,拒腐防变,清廉自守。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和困难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面对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和大数据时代,一些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转变和提高;三是查办职务犯罪、开展诉讼监督与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四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一线干警长期超负荷运转,办案质量难免隐忧;五是人才流失严重,工龄5至10年的新生骨干所剩无几,干警力量出现“哑铃”形结构,后备力量培养任重而道远。对此,我们将补齐短板,迎难而上,不忘初心,奋勇前行。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7年的工作规划

各位代表,“十三五”期间是我县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脱贫的攻坚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7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8战略布局,服务我县“三个走在前列、两个确保、一个加快” 9的总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双峰作出新贡献。

实现上述思路,必须态度坚决,全面规划,务实进取:

一、牢固树立“五个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新提升

不断强化检察干警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养成履职考虑发展、办案促进发展的高度自觉。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我们将密切关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攻坚推进和生态环境整治情况,重点查办和预防其中的职务犯罪。深入贯彻省院查办涉企职务犯罪的要求,既除贪腐蠹虫,又作护花使者,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同时对改革创新中的正常失误依法容错,严格与渎职犯罪区别对待;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犯罪。

二、深入贯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败总体部署,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进展

牢记习总书记“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10,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继续维持反腐高压态势,尽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方式方法,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2017年,我们将牢记守土之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本地案件,严肃查处让群众有切肤之痛的“小腐败”案件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案件,保持一定办案规模。加快完善侦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快侦快结快诉的办案模式。同时,贯彻“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新理念,继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紧扣社会治安治理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紧紧围绕平安双峰建设,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着力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综合施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双峰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我们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关涉民生的犯罪,以及“黄赌毒”、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对于轻微、过失犯罪案件,依法从轻、从宽处理。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让犯了错误的孩子尽可能回到社会的怀抱,向全社会传递司法的温暖。

四、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让人民群众对诉讼中的公平正义有新感受

严格按照修订后三大诉讼法的精神,落实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全程监督,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

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准确追诉遗漏犯罪事实和嫌疑人,及时、准确、合法、有效开展刑事抗诉工作。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加大监外执行监督力度,防止脱管、漏管。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和财产刑案件的执行监督,加大对阻碍辩护人行使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11、民事公益诉讼12”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重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

五、全力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检察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进入新层次

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职业保障改革统筹推进,努力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改革的期盼和厚望。

2017年,将厘清检察官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减少审批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落实司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同时,继续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按照单独职务序列予以管理和保障,配合做好人财物省级统管的基础工作,落实中央关于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障规定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检务管理和检察队伍的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要求13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文明之师。紧紧围绕“八化”14要求,努力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形成公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不断提升保障管理水平和案件管理水平,确保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2017年,我们将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从严治检贯穿于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各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目标管理,把好干部的标准切实应用到选人用人上;科学配置各项经费,加强财务管理,加大科技强检投入,全力推进以电子检务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及时、规范、有序开展案件受理、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工作,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方便公众知情,为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树立双峰自信、展示双峰行动、演绎双峰精彩”号召,坚定不移服务大局,真心实意接受监督,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为建设富厚双峰、平安双峰、法治双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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