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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05 【字号:      

2018年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4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文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的其他领导同志、政协委员和各界朋友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服务大局的践行者

1.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抓好党建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和制度落实。认真贯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县委、上级院书面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对党委和上级院的决定、指示不折不扣执行。提高政治站位,观察分析形势,筹划推动工作,处理解决问题,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司法办案中。

2.主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组建企业帮扶工作队,帮助联系的重点企业海螺集团解决难题,妥善处置其未批先占林地涉及的刑事诉讼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县重点建设项目卓越粮油二期建设中的阻工问题,助推项目顺利进行。依法打击阻挠产业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办理“三强案件”46

3.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努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向对口扶贫村派驻全职扶贫队员3名,全院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90 338人,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职能,严厉惩处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为甘棠镇贫困户被害人邹某争取司法救助金,对梓门桥镇破坏脱贫项目的贫困户温某进行教育使其悔罪。注重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骗贷骗保、信用卡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30人。在办理吴金霖等11人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案中,参与传销者达1万余人,涉案金额过亿,我院提前介入侦查,将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检察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56人,督促“补植复绿”90亩。

4.大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犯罪,重点对农村地下六合彩予以打击,共批捕12人、起诉17人,有效遏制了地下六合彩在农村的蔓延。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虐待幼儿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共批捕29人、起诉48人。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4件,依法维护66名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共批捕1人、起诉7人。

二、坚定不移保稳定,做社会平安的守护者

1.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内全体动员、周密部署、节节推进;对外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依法高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339人,起诉1144人,向相关单位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条。办理的匡文平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共批捕25人、起诉22人(3人在逃)。

2.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保安全、促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5件479人,人数同比上升11.8%起诉511件719人,人数同比上升22.3%。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人,起诉9人;批捕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3人,起诉86人;批捕PS图片敲诈和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及毒品类犯罪223人,起诉251人,占捕诉总人数的39.6%。办理了朱耀彩等12人“时时彩”电信诈骗案、曾志军等15人的外汇平台诈骗案、温则章等8人私彩平台诈骗案等一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

3.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等犯罪案件,通过刑事和解决定不捕13人,不诉30人。对经教育确有悔改的未成年人轻罪案件决定构罪不捕5人、附条件不诉1人。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定期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63件66人。贯彻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国家赔偿信访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1件

4.全面维护正常政务活动秩序。依法打击暴力抗法、袭警辱警、诽谤国家工作人员等挑战执法权威的犯罪行为,对涉嫌妨害公务犯罪批捕4人,起诉14人。其中起诉的彭超伦等4人阻挠公安机关抓捕逃犯一案,4人均被判刑。对为强揽水利工程,多次捏造事实诽谤各级领导、威胁恐吓国家工作人员的水利局退休干部左某依法批准逮捕。对妨害城管执法犯罪批捕2人、起诉4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批捕2人、起诉1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保障了政务活动有序进行。

三、矢志不渝反腐败,做政治清明的捍卫者

职务犯罪侦防部门转隶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人民检察院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立案侦查权。同时,检察机关仍然担负着对所有职务犯罪嫌疑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的立案、拘留、逮捕、起诉、补充侦查、监督等多项职能,是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的程序主导者和监督者。作为反腐大军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我们从未懈怠。

1.积极探索办案新机制。与监察委对接,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专门履行职务犯罪补充侦查、逮捕和起诉职能,办理了全市第一监察委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完善办案机制,从最初的“提前介入+批捕起诉”向“提前介入+刑拘+批捕起诉”模式转变,协助监察委解决强制措施和证据完善及法律适用问题,实现了监察委职务犯罪调查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审查的无缝对接。充分履行补充侦查职能,对监察委移送的1件1人、“两局”遗留的4件5人进行自行补充侦查。

2.认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其中监察委调查后移送的55人。提起公诉810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追赃挽损数百万元。办理的典型案件有:市住建局原党委副书记、市房产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景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一新受贿案、县民政局原安置办主任朱文辉受贿案

3.严肃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对认为判决错误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抗诉2件9人。对一起一审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贪污犯罪案和一起一审判决无罪的滥用职权、诈骗案,依法提出抗诉,获市检察院支持。

四、凝聚共识促共赢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坚决履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努力将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成为检察改革发展的闪亮新名片。

1.凝聚公益诉讼共识。积极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领导机关的重视与支持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协对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均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的工作。

2.夯实公益诉讼基础。优化办案力量配置,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配置2名员额检察官,并新增2名干警和1名书记员。加强经费保障、业务培训,配备了无人机、摄像机等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需要的电子设备,派员参加省、市院的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办案水平。

3.提升公益诉讼实效。立案76件,涉及公益诉讼各个领域,其中环境资源类32件、食品药品安全类8件、国有土地出让类2件、国有财产保护类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件。成功起诉娄底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法院采纳我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意见,判令娄底市群力制砖有限责任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0余万元。办理的吴章龙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拍成专题片展播。

五、担当正义护公平,做执法活动的监督者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动摇,切实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共监督刑事立案12件;依法纠正漏捕漏诉和不规范侦查行为,共追捕28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人、遗漏犯罪事实22例,纠正超期办案等侦查违法行为17件。如在办理匡文平等人涉恶案件中,追捕6人。在办理的刘冬生等3PS图片敲诈案中,通过严审细查,追诉3笔犯罪事实,其涉案金额由20万元增加到67万元,使3人均被一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强化对刑事审判的监督。建立以抗诉为中心的审判活动监督机制共提起刑事抗诉7件16人,其中46人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全年正副检察长共列席审委会4次,对12件疑难复杂案件发表了检察意见,加强了沟通,提升了监督质效。

3.提升对民行诉讼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7件,办案数同比上升14.6%。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件。畅通案件线索来源,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9件。

4.力推对刑事执行的监督。出台《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规定(试行)》,对陈某寻衅滋事涉恶案等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嫌疑,助力准确惩罚犯罪。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共排查处理隐患问题12个。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监督收监执行2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9人因无继续羁押必要被改变强制措施。

六、严管厚爱重自强,做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次,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制度。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主动对照巡视要求,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新要求,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抓好责任心教育,深入开展“三整顿、三提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严管班子、狠抓中层、全员加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全年诫勉谈话2人次。

2.努力抓实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灵活设置办案组织形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职责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决定》,细化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责,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入额院领导全部到刑事检察一线轮案,直接阅卷、提审、出庭,全年入额院领导全年出庭支持公诉46次,为全市第一。在全省率先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司法绩效考核,并将所扣除的奖金用于奖励办案和研修,促进了办案质效和理论研究双提升。

3.倾力提升队伍素能。优化岗位设置和办案组搭配,主要业务部门年龄、性别结构显著改善,队伍专业素能整体提升。基于此,省、市检察院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双峰检察院办理。贴近岗位实际和干警需求,设立检察课堂、公诉讲堂等特色培训平台,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催生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在全市3次业务竞赛中,6名干警获奖,每次都有好成绩。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6次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优秀文稿奖,并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

4.尽力关爱干部职工。全面落实改革配套措施,大力协调助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保障到位。出台《困难职工认定办法》,对确有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关怀。努力改善聘用制司辅人员待遇,给予明确的职业前景。结合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精心打造了“四房三廊两窗口,一厅一馆一基地”,实现“工作有心情、怡情有去处、学习有氛围”,机关面貌焕然一新。组织开展“爱上读书”活动、春节联欢晚会、气排球赛、“七一”芷江红色之旅、参观遵义会议会址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让干警以院为家,以检为荣。

七、主动开放受监督,做社会各界的倾听者

1.多措并举加强对外交流。围绕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者、执法活动监督者、逮捕措施确定者、刑事犯罪公诉者、职务犯罪程序主导者”的职能定位主动发声,向外界推介检察工作情况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了解检察文化,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现场感受检察工作气氛拉近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距离。

2.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打造阳光检务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通过推行干警对口联络代表委员、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等方式,主动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04条,公开法律文书33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0条。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业务建设和文化建设取得双丰收,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娄底市先进基层院”,“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等文化建设方面的省级荣誉接踵而至。干警记功嘉奖23人次,肖映辉、彭涛两位同志被评为娄底市首届“十佳青年检察官”,刘鹤平被评为全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刚性还不够。监督质量有待提高,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情况还有待加强。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方面措施还不够多。深入园区、企业一线调研不够,为企业等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环境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与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够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历次重要会议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建检和从严治检,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担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富厚美丽幸福新双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新时代新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

加强新时代的政治建设。新时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和国家工作指导思想的时代。我们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使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对标巡视巡察要求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着力夯实政治建设基础。

把握新时代的目标任务。新时代是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的时代。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之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融入“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和保障实体经济振兴、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严格执行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切实保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落实新时代的改革要求。新时代是一个以改革为主旋律的时代。我们将持续抓好全面深化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完善办案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激发活力,提升效率。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机制、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检察意见刚性化、轻案快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等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严守新时代的纪律标准。新时代是一个强监督、重督察、严追责的时代。我们将紧紧压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习惯于在强监督的环境下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敢于“亮剑”“亮丑”,严格纠治“四风”。

二、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打好县委部署的“三大歼灭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大力推进新一轮打击治理PS图片敲诈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及外流人员贩运易制毒化学品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恶性暴力犯罪,惩治多发性、涉众型侵财犯罪,对地下六合彩违法犯罪零容忍,让人民群众安居、安业、安心。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加强信访问题源头解决,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尽心为群众释疑解惑,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司法服务,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传承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12309检察服务工作水平,提供高质量的司法公共服务。

着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大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促进改造效果不断提升;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诉讼与执行工作的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的监督;做好检察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重视职务犯罪检察。认真贯彻《监察法》,切与监察委的工作对接,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查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枉法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方位煅造检察队伍。认真贯彻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培育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勇于面对各种风险挑战。积极参与上级院组织的条线培训、实战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和特色课堂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培养绣花功夫,以练促学,以赛促练,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业务精进的双检铁军。

多方面加强监督制约。继续加强案件管理和检务督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围绕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个案强化督查督办,推动监督管理与业务考评、司法档案、检察官绩效评价相结合,强化司法行为监控,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

多维度激发干事热情进一步优化软硬环境、发挥文化魅力,激发检察活力。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争先创优,树立品牌意识,争创工作特色。提升宣传能力,推介典型人物,宣传典型事迹,打造精品之作,让检察好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

各位代表!走过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40年,检察事业筚路蓝缕、方兴未艾。迈步新时代,我们豪情满怀,必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厚双峰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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