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集体
1、经文明委复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2017年2月,荣获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3、2017年5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奖。
二、先进个人
1、2017年2月,宋林志荣获2016年度全省检务保障先进个人;
2、2017年2月,吴海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们优秀侦查员”称号;
3、2017年4月,孙可良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业务能手”称号;
4、2017年8月,彭涛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5、2017年5月,阳延林、颜霂双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