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位于上渡街道办事处桥东街39号,占地20余亩。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4个,聘用工作人员44人,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等8个部门。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链条做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2022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7406件,监督刑事立案202件、撤案75件,追捕108人、追诉266人。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等专项检察12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56件,监督收监执行审查41人。民事检察持续向好。全覆盖做实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民事案件115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提出检察建议747件。行政检察不断优化。全过程做细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共办理行政案件892件,制发行政非诉执行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检察建议24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5 件。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全方位做优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0件,提出检察建议339件,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00余万元。
近年来,该院先后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并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湖南省委、政府表彰为“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和“全省园林式单位”;被湖南省人社厅和湖南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被湖南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技术工作先进集体”;曾连续五年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好班子、“十佳学习型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扶贫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