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助推新化生态文明建设,12月21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
揭牌仪式上,新化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道龙强调说,“派驻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标志着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紧密合作机制已经形成,有效工作对接已经开始,要以检察联络室成立为契机,不断强化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依法履职,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执法司法环境,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让新化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更美!”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建江宣读了《关于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的工作意见》,并为检察联络室联络员颁发聘书。他在讲话中指出,派驻检察联络室是为了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督促依法准确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调查和督办、宣传普法等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共创绿水青山的优美环境。
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谢自明对驻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的成立表示热忱,他表示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标志着县环保局与县检察院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他对环保局在检察联络工作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自觉践行生态环保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政治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要以检察联络室成立为契机,不断强化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依法履职。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落实,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共同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执法司法环境。
会后,县检察院龙建江副检察长和谢自明书记共同为检察联络室揭牌。县环保局副局长潘家长主持仪式,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