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在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誉荣进行宪法宣誓。
在10月28日召开的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刘誉荣当选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该选举结果须报经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
11月25日,娄底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任命刘誉荣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相关规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在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