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谁破坏谁治理,生态修复寸步不让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增殖放流鱼儿回家 资江是新化的母亲河,是新化县城乡当前的唯一饮用水水源。今年5月,新化县在成立“民间河长”大队,全力推行“双河长制”的基础上,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和损害公益行为,及时修复受损水生态环境。涉案违法行为人唐某平、蔡某、阳某光、刘某合等均系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新化检察院均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并督促其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有效惩治了犯罪,保护了资江生态。 增殖放流,是养护资江生态环境,改善和修复资江水域渔业环境,落实资江干流禁捕政策,严厉打击捕捞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生态修复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途径,同时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刑事+公益诉讼,严惩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 2019年12月31日,新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县域内重点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助力长江“十年禁渔”。新化检察院整合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资源,加强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严惩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违法犯罪。 2020年以来,新化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7件,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共计1.68万元,全部用于本次生态增殖。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新化水资源丰富,境内大小河流纵横,守住一城清水就守住了这座城市的美丽与活力。保护资江生态,新化检察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