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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检在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29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指示精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上级要求及本院实际,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及时制定《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佳林带队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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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佳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映辉同志、吴长接同志任副组长,袁小安、曾又红、邓继禹、陈龚、吴亦平、黄晨等同志任小组成员。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玉洁、曾宇燕同志任副主任。


02


积极做好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动员,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


03

李佳林同志为春节期间总值班负责人,坚持每天带队值班,同时安排一位院领导带班,并在原有值班人员的基础上,把所有在新化县城过年的干警安排值班值守,充实力量值班人员、保安对外来车辆、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并积极做好外来人员体温检测、院大门口及值班室每日两次消毒等防疫措施,值班室做到24小时不离人。


04


对在职人员(包括干警、职工、临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院内小区住户近两周内往返武汉情况、与从武汉回来人员近距离接触情况、干部职工健康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全院情况。

05

积极做好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器材的统一采购和配发工作,每日对办公场所、食堂、公共卫生间等特殊场所使用酒精消毒并加强管理。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及近期返岗的干警,及时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并叮嘱做好防护措施。设置专门垃圾桶用于丢弃口罩的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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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官方防疫实时消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干部职工少外出、少聚会,做好防护,并及时地对网络上流传的各种谣言进行辟谣,引导全院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同时,通过张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在院内进行宣传,提高院内住户的防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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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检察职能开展工作,积极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利司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监所科全体干警放弃休假,加强对监管活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控工作。

要求全院上下坚决执行上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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