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新化县检察院机关食堂在县领导的见证下,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室与帮扶村——新化县槎溪镇凤塘村签订了农副产品定点收购协议,以实际行动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合同签订后,新化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加新表示:这是一个很有重要意义的活动,是该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该院坚决讲服从讲政治,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坚决支持产业扶贫,助力贫困群众;坚决兑现收购协议,落实文件精神。同时还表示,收购协议不仅限于机关食堂,要发动全院干部职工利用现代传媒信息,在驻村院办公室人员、帮扶人员和村干部的有效对接下,可以适时采购帮扶村贫困群众的优质农副产品,增加采购量。
今年来,该院其实就在凤塘村集中采购过3次,就如何长远搞好对接和采购工作,该院工作人员与村干部还进行了具体商量,积极为贫困群众办好这件实事。(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