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界定党支部的职责任务,这是对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定位及职责任务的具体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要求。
3月22日,我院新调整的四个党支部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将按程序上报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为选优配强班子,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规范组织生活,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我院在监察体制改革、内设机构面临整合的新形势下优化党支部设置,将原有的八个党支部撤销调整为现有四个支部。
2018年,我院党建工作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创先争优为抓手,精细化管理为平台,抓党建带队建,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着力打造具有新检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具 体 思 路
✰ 健全机制,增强党建工作
✰ 加强学习,强化组织功能
✰ 搭建平台,激发队伍活力
✰ 强化保障,推行阳光党务
✰ 创先争优,提升检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