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加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谐新化建设,以“规范创新、务实争先”为指导思想,以打造“新化检察品牌”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民调排名居全省第36位,连续两年居全县政法系统第一。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反渎职侵权工作被评为全市、全省先进单位,其他多项业务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一、围绕全县大局,忠实履职,做好“三项保障”
我院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做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99件626人,依法批准逮捕365件448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93件809人,依法提起公诉478件641人。积极保障社会发展秩序。重拳打击杀人、爆炸、抢劫等8类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1 人,起诉335人。依法打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117人。如快捕快诉了县打黑办督办的刘辉军等9人寻衅滋事案,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积极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敲诈勒索、“三强”犯罪,共依法提起公诉3件14人,确保建设项目有序进行。全力参与净化经济环境行动,着重打击非法集资案件5件7人。如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及时批捕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的曾志鹏集资诈骗案,有效防止更多群众的财产遭受损失。积极保障民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我院与卫生、药监等13家单位联合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参与了县森林公安局组织的“天剑行动”,办理了全市第一起非法狩猎案,批捕、起诉犯罪嫌疑人伍举元等10人,有力促进了民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围绕反腐倡廉,惩防结合,突出“三项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4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7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6人。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在2014年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4件26人,较2013年增加21人。如我院查办的学生营养餐中毒事件中涟源市教育局原局长曾跃民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石冲口镇狮子岭村段绪顶等3名村干部贪污惠农资金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点查办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案件和本地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14年1至9月,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参与查办了衡阳市人大代表贿选案、新化国土部门职务犯罪案,为主查处了常宁市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詹国发、省人大代表吴群、许东生等破坏选举案。自9月份开始,反贪、反渎部门集中力量,查办了群众反映强烈、侵害人民利益的本地案件6件10人,如查处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裕华涉嫌滥用职权案和坐石乡忠孝堂村黎安民等四名村干部涉嫌贪污案。重点查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内部腐败案件,促进司法公正。如查办了县公安局温塘派出所干警曾维平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和娄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戴艳红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重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 份,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69次,开展预防调查3件,建立了重大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档案,并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到县委党校课程,推动预防关口前移。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对各乡镇、单位展开巡回宣讲,在全县30个乡镇、林场、办事处聘任检察联络员,延伸检察触角,增强预防效果。
三、围绕公民权益,注重实效,加强“三项监督”
我院紧扣公民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新刑诉法、民诉法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确保“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23人,监督撤案11件,追捕9件12人,追诉漏罪、漏犯罪事实23起,提请刑事抗诉3件3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份,检察建议书4份。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的监督。提请民事抗诉1件,开展违法行为调查5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7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3份。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均被采纳并改变强制措施;向县看守所、司法局等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建议书23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2次,对发现的11名脱管人员全部监管到位。监所检察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表彰,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及其12个基层院来我院学习取经。
四、围绕法治建设,创新思维,实现“三个转变”
为紧跟时代步伐,我院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索检察机关参与法治建设的新模式。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坚决实行错案问责、错案追责制度,每月定期编辑《检察业务工作数据分析报告》,加强对案件的系统性分析与风险评估预警,实现案件的实时、动态监控,完善内部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改进证据审查方式,严格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规范文明办案。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依法不捕151件195人,依法不诉74件111人,刑事和解16件16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和配套体系建设,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2件40人,如在办理未成年人侯某涉嫌强奸一案时,女方家属群访围堵政府机关,经我们多次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民事和解,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发,得到了县委领导的好评。进一步转变信访处理方式。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处理信访,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6件260余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受理举报线索23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4次。全年在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 目标的同时,加大依法纠错、赔偿、救助力度,息诉息访信访老案10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赔偿金额1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进一步转变宣传模式。不断改进检察宣传方式,建立“检察宣传大格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启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交流平台,扩大宣传辐射范围。在各乡镇开展“地毯式”宣传,共发放各类检察宣传资料40余万张。积极开展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公开数量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全省第二。
五、围绕队伍建设,从严治检,抓好“三项工作”
我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完善制度,细化考核,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夯实检察权正确运行的基础。抓好组织纪律工作。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的党性修养;积极推进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辟“新检大讲坛”,邀请学者、教授来院讲课,并筹建了检察文化长廊和检察阅览室,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抓好素能培训工作。全年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80余人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6次,获得了全市“最美检察官”演讲比赛二等奖、“优秀公诉人”、“控申检察业务办案能手”的优异成绩。抓好外部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力配合各类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014年12月,我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项汇报了检察工作情况,得到了人大常委会肯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人士的广泛监督,全年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务公开活动2次,组织座谈会3次,处理人大转办信访件3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5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20多家党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不断加大了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我们深切地感到,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检察工作保持正确方向,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在此,我代表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前进的道路上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与保障新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还不相适应;二是法律监督的成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新期盼还不相适应;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强化法律监督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案多人少、基础薄弱、装备落后的现状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情况还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计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建设小康新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维稳职能,创一流服务品牌。主动适应全县工作发展的“新常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严重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应对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轻微刑事案件增多情况,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探索性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稳妥推进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乡镇检察联络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强化惩腐职能,创一流反腐业绩。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斗争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时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严查,一查到底;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积极应对职务犯罪日益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的趋势,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增强对职务犯罪打击的威慑力和遏制力,努力推进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侦防一体化和重大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档案机制,进一步推进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全面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
三、强化监督职能,创一流执法水平。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守好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把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好国家、社会、人民的合法权益,探索新形势下公益诉讼的实际运用和检察机关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促进法治新化建设;加强和规范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不断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在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的基础上,全面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发挥好案件集中管理效能;严格落实外部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力度。
四、强化管理职能,创一流检察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切实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日常管理,一以贯之的抓好精细化管理;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途任重道远。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凝心聚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开启新化检察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