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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04 【字号: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6日在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佳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紧扣县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扎实开展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连续五年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中心大局中体现检察作为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我们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通过主题党日活动、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对党支部进行调整,优化各支委人员结构,高标准建设四个支部的党员活动室和党员办公室,开展“十九大知识抢答赛”、油溪桥村调研、青年党员访贫问苦等系列活动,增强使命感,提升向心力、凝聚力。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18年共向县委和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报告工作10次,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有关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积极融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扎实落实2018年年初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找准检察机关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位置,促进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整体转隶;人、财、物省管后,建立并完善了《内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规范自行采购流程,得到省、市院的大力推荐。紧扣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加大对槎溪镇凤塘村的驻村帮扶力度,选优帮扶队伍,落实帮扶政策,扎实开展结对走访,群策群力,协调扶贫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如期脱贫。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5人,提起公诉53人。提前介入了曾某某等近百人涉黑案,从快予以批准逮捕;依法办理了刘新民父子等5人涉恶案,有力铲除村痞恶霸,维护一方安宁。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县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12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提起公诉33人。紧扣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批准逮捕强行阻工、强装强卸、强揽工程以及“市霸”“行霸”等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13人。

二、牢记为民宗旨,在促进和谐稳定中强化检察保障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2018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495件620人,同比增长8.3%和12.3%,提起公诉707件1015人,同比增长27.4%和29.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毒、盗窃、抢劫、故意杀人等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办理暴力袭警、妨碍执行公务案件9件10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在反贪反渎预防职能划转、人员整体转隶的情况下,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审结18件29人,受邀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3件,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46人,不提起公诉105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7件次,其中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2件,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2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着重构建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每周二聘请执业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其中陈振雄信访案在律师的积极配合下,不但成功化解,还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依托乡镇检察联络员更新检务公开宣传栏4期,开展警示教育宣传5次。

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8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突出加强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保护,在全市首次对未成年受害人安排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走出阴影。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和学校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次,受益师生达3000余人,增强师生法治理念,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三、深耕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注重检察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19人,监督撤案11件,纠正漏捕44人,纠正漏诉15人。充分发挥抗诉的监督职能,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2件,抗诉意见被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向司法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检察建议书4份。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方式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在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监督等刑事执行业务。成功办结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9人,向县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检察建议书19份,均进行了整改、回复。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40余次,对发现的1名漏管人员监督到位,对应收监的6名罪犯,我院建议收监执行且执行到位。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方式办理社区矫正案件3件,其中袁健武社区矫正监督案,是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首个以此方式办理的案件,其办案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13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审判权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6件,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6份,均得到了采纳和回复,维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推进公益诉讼,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价值

拓展案源,找准公益诉讼引擎。为全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通过案管平台检索、侦监公诉获取、控申窗口收集、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检察联络室和检察联络员的衔接、走访公益组织、加强和其他行政机关沟通的方式开拓案源,全年办理的案件涉及公路、环保等部门及槎溪、荣华等乡镇的行政履职行为。如办理的新化县公路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实现对违法行为在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处理的全覆盖,该局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正确履职,造成国家180余万财产损失,可能涉嫌渎职违法犯罪,我院已将该线索移送新化县监察委。

守卫新化绿水青山。牢牢把握全县“绿色崛起、科学跨越”主题,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污染水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犯罪4件4人,提起公诉31件66人,如办理的胜利煤矿涉嫌污染环境案,4名被告人获有罪判决。突出办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8份。如办理了荣华乡露天倾倒垃圾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被垃圾污染的土地6.7亩,解除了资江水体受污染的威胁。注重办案与恢复生态并行,办理督促补植复绿案件1件,已督促案件当事人补种10余亩,计2435株杉树苗。

保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提起公诉4件5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罗孝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由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公开开庭审理,实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针对“问题疫苗”事件、“非洲猪瘟”疫情,积极与食药监、卫生防疫、畜牧等部门无缝对接,先后在全县开展相应的专项检察活动。

五、强化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践行检察担当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纪律作风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2018年共开展各类作风督查35次,明查暗访15次,开展谈心谈话200余人次、提醒谈话14人次、履职约谈6人次,抽查干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5人次。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党组会和其他重大会议。

坚持不懈提升素能。突出抓好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7批次,培训干警230余人次;推进创先争优,25人次获市以上表彰,1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质量考评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案件流程监控214件,对3件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个案督察6件,促进执法规范化。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有两名副检察长参加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履职测评,有两名新入员额检察官在常委会的见证下宪法宣誓。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同时发力,邀请人大代表前来参观检察服务大厅、参加案件听证,开展院领导结对走访人大代表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11条。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16条、法律文书733份,接待律师277人次,并开通了律师网上预约平台,为群众了解诉讼活动、查询司法公开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向新时代新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质量仍有瑕疵,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把控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行政检察监督的短板亟需补强,公益诉讼的职能还需加大推进力度;四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仍需破解许多难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新化检察事业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倾力服务大局,攻坚克难,从严治检,为推动新化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全面建成小康新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干事创业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把意识形态纳入学习内容,读懂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夯实班子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切实提升班子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始终坚定不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不断加强检查督导,构建党支部阵地文化,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着眼增强本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推动工作跨越式发展。

二、凝心聚力顾大局,倾力服务新化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服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坚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击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

三、攻坚克难谋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发展

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明确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健全检察监督体系,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加强“一湖四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集中精力依法打击和惩治环境污染、食品药品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使法律监督职能得到更高层次地践行和彰显,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共享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推进轻案快办制度的实行,促进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地生根,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全面提升,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从严治检重自强,竭力提升素能打造一流队伍

抓好履职素能建设,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谋划,着力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扩大实训比重,突出岗位成才,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抓细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检查和检务督查工作,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深化文化育检,持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讲好新化检察故事,不断提高检察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全面建成小康新化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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