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加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惩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强力反腐促进党政清廉,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狠抓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全市检察系统第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16个内设机构有14个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监所检察、检务保障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作典型推广。
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惩犯罪、保稳定,宽严相济奏和谐
1、严惩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98件755人,批准逮捕421件53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07件827人,提起公诉507件681人。审查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8类严重刑事犯罪222人,已提起公诉206人;从重从快审查批捕涉恶团伙犯罪50人,提起公诉70人。如以刘春光、刘继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41人,已提起公诉41人,确保了一方平安。
2、维护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不特定多数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的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50人。其中游绍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群众达432人,我院依法将游绍文提起公诉,人民群众纷纷点赞。
3、营造和谐环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民事和解21件,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16人,让彼此对立的双方握手言和;对涉罪未成年人倾注更多司法人文关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7人,相对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途经,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及时办结所有信访积案,维护上访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109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有效化解矛盾,减少对抗。
二、紧紧围绕强力反腐倡廉,肃贪腐、零容忍,惩防结合正法纲
惩治贪腐全覆盖。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件23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229%,为近10年来立案人数最多的一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11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120 %,名列全市检察系统前列。查办职务犯罪涉及司法、党政机关、基层组织、企业改制、工程建设等众多领域,查办案件人数多,覆盖广,力度大。如群众多次举报、省委督办的琅塘镇蓬勃村支部书记刘道全案,经我院立案侦查,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挪用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罪逮捕,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反腐要求。
敢于碰硬闯“禁区”。我院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铁心反腐,敢于碰硬,突出查办领导机关、重要领导岗位的职务犯罪。全年查办处级干部1人(上级交办),科级干部8人,大案17件,大要案人数占全年查处人数94%。如我院立案查处的县房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住保中心主任康飞剑等6人贪污、受贿140余万元窝案,其查处的金额、人数、职级都为我县近年来之最,有力震慑了贪污腐败分子。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我院一举侦破衡阳市雁峰区公安分局黄茶岭派出所原教导员周浩、原副所长肖文斌等6人徇私枉法窝案,受到省检察院表彰。
强化预防促清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份,采纳6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97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22次,集中宣传12次,发送宣传短信54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利用县委党校举办科干培训班机会,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检察开放日活动,率先将职务犯罪预防融入课堂,实现廉政警示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
三、紧紧围绕维护公平正义,强监督、重引导,双管齐下促公正
强化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坚持有罪必究,监督立案4件6人,追捕犯罪嫌疑人16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40起,依法提出抗诉2件,已改判1件。如犯罪嫌疑人刘新权涉嫌故意杀人,已过追诉时效,故意杀人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我院决定立案监督,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坚持疑罪从无,监督撤案27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案件存疑不批准逮捕94人、存疑不起诉62人。坚持有错必纠,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向公安、法院、精神病医院等单位发送检察建议8份。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司法局、看守所开展渎职违法行为调查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与看守所开展安全联合检查13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促进看守所依法、文明、安全监管。建立“社区矫正检察日志”,创建“一审查两参与”的长效工作模式,审查社会调查评估报告360份,参与县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40余次,全面实现社区矫正检察,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经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内网转发,在全国推广。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8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9件,渎职违法行为调查7件,督促起诉11件,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房管局、卫生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6份。注重侦查引导。对疑难、复杂、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年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8次,派员列席疑难复杂案件分析会议15次,介入案件侦查18件,详列补查提纲38份,提出引导侦查和完善证据意见60余条,有效提高办案质量。
四、紧紧围绕提升队伍素质,抓教育、练硬功,内外兼修强队伍
1、强化政治熏陶。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以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升政治素质。开设道德讲堂,举办道德专题讲座6次;建立资料阅览室,购买学习资料3000余册,引导干警博览群书,丰富知识,扩大视野;组织爬山、篮球、拔河比赛等文体活动5次,让干警在健康有益的活动中接受政治熏陶,培养道德情操。
2、强化业务培训。在干警中营造崇尚读书学习、崇尚真才实学的良好氛围,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全年邀请学者、教授讲课12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学习和专业培训280余人次,专业竞赛15人次,组织开展出庭观摩2次,让干警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先后有7人在省、市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10余人次被上级机关记功表彰。
3、强化检务保障。坚持开源节流,争取资金,加强管理,紧缩开支,检务保障不断强化;加强汇报,积极协调,赢得县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获准修建20套公租房,年轻干警的住房问题将得到改善。
4、强化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年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3次,办理人大交办信访件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3次,参加检务公开活动4次,走访人大代表10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落实整改,有效促进检察工作。强力推进检务公开。顺应司法民主与公开潮流,依托新化检察微信、微博、网站、QQ等互联网媒体,编发微信新闻13期、新闻稿件300余篇,公开法律文书184份、重大案件信息25条;制订出台乡镇检察联络员工作细则与考核办法,组织联络员培训60余人次,有效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着力强化内部监督。整合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资源,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突出对办案流程、涉案款物、案件质量、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管,将执法办案全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全年开展个案督察8件,流程监控367次,评查案件319件,涉案款物监管64件,纠正办案中违法违规情况8次;开展纪律执行情况检查51次,明查暗访9次,任前廉政谈话13人,诫勉谈话3人,监督回访各类案件17件30人,促进全院干警依法、廉洁、文明办案。全年所办案件无捕后存疑不诉、无诉后无罪案件,执法状况考评居全市前列。
五、紧紧围绕改善民计民生,办实事、解民忧,多措并举抓服务
积极维护民生安全。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涉农惠民、民政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贪贿案件8件14人;着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资金安全,从重从快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4人,提起公诉6人。全力推进两法衔接进程,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案件报备制度,形成强大合力,对破坏生态资源的非法狩猎犯罪批准逮捕1件9人,提起公诉15件33人,有力保护生态环境。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组织干警深入扶贫村走访贫困家庭,开展扶贫调查,强化村级班子建设,调整产业结构,狠抓粮食、蔬菜基地、特色养殖业和公路建设,实行结对帮扶84户,解决帮扶资金40余万元,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扎实有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有效监督和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成绩背后,我们清醒地看到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干警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办案不理性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基层干部贪污腐败和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和打击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三是干警的执法水平、释法说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基础建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我国未来5年的宏伟蓝图。前景令人鼓舞、催人奋进。面对新目标、新挑战,我院将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更新服务举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新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践行“五个理念”,营造正理平治的发展环境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找准检察机关践行“创新、开放、协调、绿色、共享”五个发展理念切入点,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县“融资渠道、扶持创业、企业帮扶、重塑诚信”创业创新举措和“内引外联招大商、引进外域资金、力争政策资金”开放发展政策,紧紧围绕全县“旅游立县、五化融合”协调发展战略和“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关系”绿色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创新抓服务、给力五大发展、切实保障民生”共享发展意识,严肃查办发生在旅游开发、创业扶持、企业帮扶、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生态保护、民生服务、融资、税收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严厉打击旅游项目建设中“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阻工”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破环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维护和谐稳定,营造县泰民安的兴业环境
回应人民平安愿望,顺应时代和谐潮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着力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犯罪,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民生领域的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案件,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始终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对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权益诉求妥善处理,努力打造和睦相处、聚力兴业的平安新化!
三、严惩贪官污吏,营造政通人和的政务环境
坚持无禁区、无死角、无例外,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乡镇、村级组织利用项目管理从中牟利、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冒领补贴等危害党的惠民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案件。既查处受贿犯罪,也查处行贿犯罪,既打大官巨贪,也打小官大贪,既打“歼灭战”,也打“持久战”,促进党政机关风清气正。坚持依法反腐与依法防腐相结合,追踪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不断提高职务犯罪预防的延续性、有效性;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村级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行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搭建社会监督平台,打造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
四、强化诉讼监督,营造规范公正的司法环境
以严格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为核心,加大对侦查、刑事审判、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健全和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注重虚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严厉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为百姓仗义执言。积极开展县域重点项目建设、生态资源保护、涉农惠民资金管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罪不究、枉法裁判、违法司法等问题实施有效监督,为新化经济发展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公正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五、整训检察队伍,营造坚强有力的保障环境
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中心,强化素质保障。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坚持制度建设常抓不懈,织密制度“笼子”;思想建设“补钙加油”,落实“三严三实”;作风建设踏石留印,强化从严治党;组织建设把住“入口”,永葆青春活力。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检察队伍整训,提升干警队伍素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纠“四风”、正党风、促检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正反典型警示教育活动、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让干警在思想上受到启迪和升华、工作上得到帮助和创新、业务上受到教育和提高、精神上得到洗礼和振奋,着力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法治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以自觉接受监督为重点,优化外部保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服从县委领导贯彻于检察工作始终,贯穿于执法办案全程。始终坚持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金玉良言,切实做到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执行人大决议不犹豫、强化人大意识不改变!加强与政府、其他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推动检察事业蒸蒸日上!
以推进检察改革为载体,增强检察活力。坚持在顶层设计的指引下,立足县域实情,为实施检察改革,准确把握方向、目标和重点,切实落实思想、组织和检务保障。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检察联络员工作,探索在职务犯罪高发、易发、多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不断延伸检察触角。着力强化办案流程、执法质量、涉案款物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督,推行卷宗电子化,提升办案监督实效。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公正、公信”为总的原则,以“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指尖上的检察服务、检察职能公开、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阳光检察”,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各位代表,新的目标,激励我们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新的征程,鼓舞我们开拓进取、拼搏奋进。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凝聚在本次大会精神指引下,励精图治、勇往直前,为新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