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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30 【字号:      

3月30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佳林在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2021年3月30日在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佳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0年,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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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扛起检察担当 

全力保障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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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投入疫情防控

全面落实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向相关单位支援防疫物资,共克时艰。派出27名干警进入村、社区、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入户排查、值班值守等加强涉疫犯罪预防和打击力度,提前介入妨碍疫情防控案件4件4人,批捕2件2人,起诉6件9人。立足公益诉讼加强疫情源头防控,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就新化某药店违法经营穿山甲制品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市监局、县林业局依法履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二)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实现“案件清结”,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无诉判不一情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7,起诉1234人。推进“伞网清除”,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起诉“417”湘西涉黑案“保护伞”案件2件2人;推动“黑财清底”,向公安机关提出查封、扣押、冻结建议1份,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助力“行业清源”,制发检察建议3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助推重点行业领域长效常治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重要使命,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对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批捕57人,起诉72人。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对涉企犯罪案件作相对不起诉4件24人,把执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影响降至最低。如在办理汨罗市某材料公司、吴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时,考虑到吴某某仍在经营另一家公司,为降低影响,对吴某某采取取保候审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四)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县的切入点,贯彻落实县委脱贫摘帽决策部署,依法惩治扶贫领域各类犯罪,起诉8人;持续对槎溪镇凤塘村、桐凤村驻村帮扶,完成滚水坝桥、刘虎冲公路的修建并交付使用;完成线上线下消费扶贫30余万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传销犯罪、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6件11人,起诉11件25人,其中九龙集团系列案中,由我院审查起诉的105人,已起诉20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捕23件52人,起诉19件47人。以法治的力量守护“一江碧水”,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23件40人,其中,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犯罪案件12件19人。


(五)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制度,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办结刑事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3件。聚焦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已全部采纳并回复,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交通肇事等犯罪,适用刑事和解作出不起诉53件61人。


(六)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设置专门办案区,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全力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全市首家牵头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未成年人办案机制,全市首家与县公安局联合设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取证到位,避免“二次伤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捕27件39人,起诉27件42人。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7人,加强观护帮教,助力成长成才,如办理的高中生方某某盗窃案,考虑其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依法附条件不起诉,经帮教,方某某已被省内某大学录取,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案。加强教育预防,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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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检察主责主业

致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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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优刑事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4件784人,批捕489件670人,不批准逮捕83件12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85件1513人,起诉657件1045人,不起诉111件166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67件990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03人,采纳率94.44%。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3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4人,纠正遗漏罪行31条,提出抗诉1件并获二审改判支持。核查财产刑执行30人,涉及罚金341.7万元;加强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检察监督,发现漏管罪犯20名,监督公安机关整改到位;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共监督收监执行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次,纠正执行活动违法30件次;提出检察建议8份。


(二)做实民事行政检察

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5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督促履职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18件,提出检察建议3份。对县住建局原燃气办主任张积慧贪污受贿案“一案三查”,向县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县住建局及时整改,督促瓶装液化气连续三次降价,并解散燃气企业联合体,注销县燃气行业协会,切实做到让利于民。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其中就10余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支持起诉,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其中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份,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00万元;办理的车田江水库、梅花洞水库被弃置渣土案,督促违法行为人依法缴纳罚款86万余元,促使其清理渣土、恢复生态。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如办理的曾华东、刘建湘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损害生态案,两被告人除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被判决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和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生态损害修复费用等共计10500元。


(四)忠实履行反腐败职能职责

设立专门办案组,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受邀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21人,起诉7件18人。积极参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娄星公安分局干警杨瑜、肖强等7人涉嫌徇私枉法案。向纪委监委移送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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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锻造检察铁军

着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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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擦亮对党忠诚政治底色
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完成党支部和工会换届选举,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开展“七一”表彰,用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院文化建设,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履职约谈14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件。

(二)完善司法体制配套改革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2个部门精简为8个部门,其中6个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部门,实现机构“瘦身”、人员整合、工作增效;择优选拔中层部门正职8名及副职15名,80后占48%,较好实现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节约有限司法资源;建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从去年的2.211降至为1.765,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


(三)培育精益求精工匠精神

开展月评“检察之星”、年评“十佳干警”“五佳书记员”活动,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提振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精气神。开展每月工作讲评、每季度业务数据会商,对标检视找差距,压紧压实责任;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作用,6名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96件。推进职业素能建设,把学习培训作为提升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共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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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确保检察职能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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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强化各项法律监督。省人大来我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人大来我院专题调研检察建议工作。全年共邀请45名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二)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监督

积极参与县政协调研会议,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动接受省政协、县政协对我院的视察调研。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代表等94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加各类检务公开活动,增进对检察工作的深度了解。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业务265件次。


(三)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组织召开公开听证5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条、法律文书614份、程序性案件信息1130条,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大力开展政法综治宣传、检察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5万余份,更新检务公开宣传栏128次,促进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


过去的一年,我院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共计36(人)次,其中市级以上表彰18(人)次,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热忱关心关注,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立足新的时代坐标,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待和自身发展需要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立足检察职能为大局发展提供的助力不够精准,保障力度、服务效果、服务发展的贡献度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差距较大,公益诉讼还需要规范提升。三是检察内部管理等工作需进一步优化。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紧盯不放、逐一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同时还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扣新化“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强基固本,全面规范,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为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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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强党建引领,坚持“一个核心”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心用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重要部署、重要活动、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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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硬检察队伍,加强“两个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要求,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严管厚爱,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稳定。加强素能建设,针对司法改革对办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强化考评结果正向激励作用;用足用好“检答网”和指导性案例,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干警业务素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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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抓好司法为民,强化“三个效果”

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努力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助推“美丽新化、神奇新化、活力新化、实力新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常治机制;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积极防控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坚持不懈的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深挖典型案例,精心筛选并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三个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充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促使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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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抓实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

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继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提高民事裁判监督的准度和深度,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高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多渠道拓展案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切实保护社会公益。依法查办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健全与县监察委工作衔接机制,不断凝聚惩治腐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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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抓细实践创新,突出“五项重点”

加强党建工作,围绕献礼建党100周年,开展知识竞赛、先进表彰评选等系列庆祝活动,持续加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的全面进步推动检察工作质效不断向好。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打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守护美好生活;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工作,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诸多领域主动作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倾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加强与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创新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措施。大力推进检察宣传,建立部门协作的大宣传格局,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推动检察宣传立体化、全方位覆盖,把检察宣传延伸到基层一线、延伸到群众家中。持续加强内外监督,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质效,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各位代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已经开启,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紧紧围绕群众所忧所盼,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和从严治检的水平,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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