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公告
近日,我省多地相继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风险上升,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维护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本院将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启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接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接待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所有进入本院的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核验。健康码、场所码异常或者身体不适者,建议暂缓来访。
二、来访本院参与诉讼或办理相关事项,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要在等候区逗留及聚集。
三、纪检监察机关、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人员移送案件材料等请遵守本公告来访接待相关规定。所有案件材料均须消毒处理。
四、不便来现场办理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我们:
1、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2、律师和当事人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及开展辩护代理网上预约等,本院会及时处理。律师阅卷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拨打联系电话提出阅卷申请,本院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确需在我院查阅案件卷宗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我们将合理安排申请人分时阅卷。
3、信件邮寄地址:娄底市新化县学府南路新化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热线,0738-3212000)或第六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受案大厅(0738-3212725)。
因疫情防控造成不便之处,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