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的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新增档案数字化与档案整理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新增档案数字化与档案整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HNTXXH2026-081
3、采购项目预算:50031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中标后,在接到检察院的入场通知后,一周内将有关扫描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此项目全部工作;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采购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元) |
01 | 包1 | 500310.00 |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新增档案数字化与档案整理项目 | 院2021年以来新增的所有文书、诉讼、检察技术、会计、科技(基建、设备、项目)、照片、实物、音像等档案,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供应商中标后,在接到检察院的入场通知后,一周内将有关扫描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此项目全部工作 | 50031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0 月 30 日至2026年 1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楼】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介绍信和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楼】。
3、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化县学府路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58073888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3893560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