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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潘桃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30 【字号:      

2014年12月10日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的潘桃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因部分事实发生变化,2017年12月26日变更起诉,2018年3月23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桃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责令被告人潘桃英退赔给被害人人民币1140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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