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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字要义 狠抓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25 【字号:      

2017年以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侦查监督工作实际,突出“三字”要义,不断强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有效提升监督效果,充分发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和驻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的主动性。2017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19人,监督新化县相关行政机关向公安局机关移送涉刑事案件5件10人,监督撤案1件,现已判决7件11人(2018年判决1件1人)。

突出“广字”,拓展线索来源。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每天审阅各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针对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规范;主动到国税、地税等15个行政执法机关查阅其执法案件卷宗,以便及时发现有无构成刑事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作用,本院侦监科每周派员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和环境保护局查看行政执法台账,对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移送刑事案件。发动群众举报线索。通过集中宣传、信访接待等活动,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被害人的控告,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突出“全字”,完整证据链条。一是全程介入,前移监督触角,对重大疑难案件、敏感类案件,本院充分发挥《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实施办法》的作用,及时组织人员全程介入,从决定立案,制定侦查方案、讯问犯罪嫌疑人、调取鉴定意见、询问证人等环节全程参与,并及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对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的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应予撤案但公安机关未予以撤案的案件,及时发出《通知撤销案件通知书》予以纠正。二是全面审查,对公安机关获取的每一份证据,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剔除证据瑕疵,补齐漏缺证据,从而确保证据锁链无懈可击。三是全员参与,强化侦监部门与控升、公诉、监所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对于一些个别复杂案件,组织公诉精英召开联系会议,一同研究讨论,形成立案大监督格局。

突出“实”字,确保监督实效。把监督案件质量关,建立专人跟进制度、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多管齐下,确保立案监督效果。一是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始终坚持将“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作为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标准。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后续沟通,及时了解立案监督案件侦查进度。三是细化立案监督案件动态登记,对监督案件实行独立登记台账,准确记录立案监督案件的案由、承办情况和侦查进度等,动态掌握和跟进案件办理进展,以利开展侦查监督。四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建议县级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和环境保护局结合具体案件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处罚、取缔违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督促其制定日常监管、查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障新化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和守护新化的蓝天、绿水和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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