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分别只有初中、高中文凭的外地男子,“自学成才”搞起了高科技犯罪:在银行提款机上加装微型摄像头和银行卡信息采集器,获取信息后,经电脑软件特殊处理,再用特制的银行卡梳理出的账号和密码,窃取财物。近日,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涉嫌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将其批准逮捕。
心生邪念:“轻松月赚一万”,走上窃卡犯罪道路
王甲、王乙分别来自湖南省保靖县、宜章县。2016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在网上看到“轻松月赚一万”的广告链接,点击进去后认识了网名为“从头开始”的山东老板,约定由山东老板提供窃取银行卡信息的设备,王甲、王乙负责寻找绿色卡口的ATM机安装并复制收集银行卡信息即可获得5500元的报酬。两人见来钱快,爽快答应,二人便开始四处踩点,寻找作案机会。
四处流窜:四处窃取银行卡,获得赃款上万元
不久,王甲与王乙收到网上认识的山东老板寄来的复制设备,伺机作案,但是因为该设备在充电时被烧毁,而未做成。于是王乙一人购买了一套采集设备,独自前往济南四处寻找作案机会。经过几次的尝试,王乙成功收集复制了3、4个人的银行卡信息,获取了赃款上万元。
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日,王甲窜至冷水江市在某银行ATM机上安装银行卡信息采集设备,成功收集并复制银行卡共27张,获得赃款上万元。
法网恢恢:疯狂作案终落法网
见如此轻松就能赚到钱,2017年1月15日,王甲窜至宁波、义乌、横店、昆明、岳阳等地疯狂作案,但均以失败而告终。1月22日,王甲又窜至冷水江,在某银行ATM机上安装设备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报警,两人遂分头逃离冷水江市。同年9月,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被抓获归案。
冷水江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涉嫌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2017年10月27日对两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窃取银行卡信息类案件近年来有多发趋势,公安机关多次接到报案,多名受害者称其银行卡明明在手上,却在异地被频繁盗刷,损失巨大。因此,提醒公众在ATM机取款与商场刷卡消费时,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己的银行卡信息与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