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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 对抗法院执行 冷水江市一“老赖”被批准逮捕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03 【字号:      

4月1日,冷水江市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2017年2月,冷水江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刘某向李某偿还187万元的债务本息。刘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7月,娄底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刘某向李某偿还借款175万、利息94.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

2018年1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得知刘某在长沙市岳麓区承租了一栋楼盘用于出租,遂于同年6月28日向承租人王某、徐某等人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应支付给刘某的租金。刘某得知后,对抗法院执行,要求王某、徐某将租金支付给他,王某、徐某为了不影响正常经营将租金支付给了刘某,刘某收取租金后仍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损害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法院遂于2019年1月11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刘某于3月18日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应当自觉、及时履行判决、裁定所要求的内容,不要心存侥幸对抗执行,否则终将为自己的失信和抗拒执行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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