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2018年8月,彭某某与好友梁某(另案处理)聊天时得知如果提供一套三个不同银行的银行卡给梁某,在银行卡没有被冻结前,梁某每月并可支付4000元。彭某某得知这一消息后随即用自己及妻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两套银行卡给梁某,梁某亦每月按时支付8000元给彭某某。尝到甜头后,彭某某陆续要其好友办理银行套卡给自己,并以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支付给好友,彭某某则把好友提供的银行套卡交给梁某,并从其中赚取差价。
2019年4月,彭某某被冷水江市公安局抓获归案。经查,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彭某某共非法提供11套银行卡给梁某,并从中获利11万元左右。2019年6月4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因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