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一名判处实体刑未执行刑罚罪犯收监执行,罪犯谢某被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
罪犯谢某因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4月25日被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2017年5月26日起至2019年11月25日,因其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至2018年1月7日暂予监外执行期满。2018年1月8日,罪犯谢某哺乳期已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建议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同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决定对罪犯谢某收监执行,但罪犯谢某外逃下落不明。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冷水江市公安局,在近日成功将罪犯谢某抓获并送交娄底市看守所收监执行。
近年来,该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关于判处实体刑未执行刑罚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该类犯的执行监督,确保对此类罪犯实现有效监管,有效保障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