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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检察院严惩敲诈勒索违法犯罪

作者:杨英姿 邹鲲 发布日期:2018-10-09 【字号:      

近日,冷水江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刘某其等2人敲诈勒索案作出决定,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其、刘某胜。此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冷水江市首例涉恶“零口供”案件。

    经查:8月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胜纠集其他犯罪嫌疑人,商议假借买煤名义到冷水江市某煤矿拍下生产照片与视频资料,并以举报、发帖曝光该煤矿违规生产等问题要挟煤矿老板,索要到钱财后均分。后因索要钱财数额巨大,未果。8月中旬,刘某胜等犯罪嫌疑人通过发帖索要到4.5万元现金并承诺删除网帖,但刘某胜拿到钱财后一直借故拖延不履行承诺,且又出现两篇同样内容不同标题的网帖。该案被害人于8月22日报案,冷水江市公安局于次日立案侦查,9月20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其、刘某胜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请冷水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冷水江市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境内工矿企业众多。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其、刘某胜等人以在网络上发帖、删帖等方式,威胁、要挟工矿企业索取财物,并以此为生。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刘某其对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犯罪嫌疑人刘某胜拒不供认。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刘某胜“零口供”情况下,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积极找寻突破口,突破了犯罪嫌疑人一道又一道心理防线,查明了犯罪事实,依法对刘某胜、刘某其2人予以批准逮捕,对在逃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冷水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高效严惩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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